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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在元代政治中的作用与影响(三)消极影响

王启龙   发布时间:2013-11-26 13:34:00   来源:西藏研究

  原标题:藏传佛教在元代政治中的作用与影响

  帝师制度的建立及其赋有之特权为历代萨迦法主所承袭,总制院之设立以及后来改制为宣政院,都可视为藏传佛教势力在元朝政治地位之逐步加强。君不见忽必烈建元一统天下,“虽亦以儒术饰治,然帝师佛子,殊宠绝礼,百年之间,所以隆奉敬信之者,无所不用其至!”[49]于是,本有功于元代政治建设的藏传佛教因为地位独尊、过分受宠于元廷而逐步走向了另一极端。

  (一)权势过大,中央难以掌控

  宗教势力之侵入政府,始于元朝历代君王之接受宗教教育。自忽必烈之后,元朝君王及其家眷,须受戒皈依,为佛弟子。尤其皇帝本人,更是如此:即位之先便有受戒九次之说;新君即位,例颁《珍珠诏书》以示尊崇。帝师至京,复往受戒,皇后亦然,并且颁诏天下臣民齐受佛戒。法会(元称好事)名目之多,前所未有,仅《元史·释老传》具体罗列出名称的就有三十多种,而实际上据《元史》所载,佛事最多时达五百余种!凡大婚、出行,凡百兴作,无不受戒,亦无不作好事。凡祈雨、祈风、止雨、镇雷、荣星、修疫、超度等,均须番僧佛事祈祷。[50]凡帝后驾崩,佛事斋僧既竣,乃奉祀御容于喇嘛寺,塑影堂为祀。据《元史·祭祀志》载,各位帝后之影堂并非一处,往往各据一寺,其耗资之巨,谁能知晓!

  王室崇佛如斯,势必影响其施政方略。早在八思巴时代,忽必烈就专设总制院,领之于帝师,专管全国释教和蕃地事务。人们只知藏区政教合一,殊不知元廷中央事实上早已是僧尼与吐蕃之政合一。八思巴圆寂(1280年)以后,到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戊子),院使桑哥还嫌其位不尊,以“总制院统西番诸宣慰司军民财粟,事体甚重,品秩宜尊”为由,奏改为宣政院。宣政之名,源于唐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故。宣政院成立后,仍命桑哥以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丞相兼宣政院使领功德使司,其位甚崇,宣政院“秩从一品,用三台银印”,“院使位居第二者必以僧为之,出帝师辟举,而总其政于内外者,帅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而军民通摄。”[51]

  宣政院之职,大致为二:一为僧尼之政;一为吐蕃军民事务。兹不赘述。惟其特殊之处在于,自从改制宣政院之后,不但品秩大大提高,而且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一样享有院政官司人“自为选”之特权!僧尼之讼,也自行处理,无须御史台过问。此外,还有单独用兵之机。这使得拥有中央人事、行政、司法大权的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根本不能或者很少能够插手宣政院大小事务,中央权力架空,造成体制上对宣政院所辖之僧尼事务(释教)和蕃地事务没有监控空间,势必会造成宣政院及其所辖势力范围之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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