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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的传统伦理教育体系之探讨 2

严玉明 王文东   发布时间:2014-05-06 08:41:00   来源:西藏民族学院学报

  四、注重基本道德规范的制度化是藏传佛教伦理教育的重要途径

  规范和制度不仅是道德的存在形式,也是道德发挥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体现。西藏在7世纪以前既没有系统的社会规范和社会制度,也没有对臣民的善恶行为进行约束和赏罚的完整、统一的标准。随着佛教的传入和吐蕃王臣有意识的建设基本道德规范,这种状况逐步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7世纪初,“王子松赞幼年亲政,先对进毒为首者断然尽行斩灭,令其绝嗣。之后,叛者之庶民复归治下。从而完成了统一吐蕃全境的大业。松赞干布建立了统一的吐蕃王朝以后,深感以统一的社会规范和制度治国的重要性。据《贤者喜宴》载:“如无法律,则罪恶蜂起,我之子孙及尚论等人将沦于苦难,故当制法。”于是命令吐米桑布扎制定法律,“吐米等率领一百大臣居中理事,尊王之命,仿照(佛教)十善法的意义在吉雪学玛地方制立吐蕃法律二十部。”又规定16条人道伦理法,其中第一条就是“敬信三宝”。吐蕃法律二十部即:(l)杀人者偿命,斗争者罚金;(2)偷盗者除追还原物外,加罚8倍;(3)奸淫者断肢,并流放异地;(4)谎言者割舌或发誓;(5)要虔信佛、法、僧三宝;(6)要孝顺父母,报父母恩;(7)要尊敬高德,不与贤俊善良人及贵族斗争;(8)敦睦亲族,敬事长上;(9)要帮助邻居;(10)要出言忠信;(11)要做事谨慎,未受委托,不应干涉;(12)要行笃厚,信因果,忍耐痛苦,顺应不幸;(13)要钱财知足,使用食物与货物务期适当;(14)要如约还债;(15)要酬德报恩;(16)要斗秤公平,不用伪度量衡;(17)要不生嫉妒,与众和谐;(18)要不听妇言,自有主张;(19)要审慎言语,说话温雅,讲究技巧;(20)要处世正直,是非难判断时,对神立誓。在这二十条法律条文中,前四条是根据佛教的五戒制定的行为规范,叫做“戒恶”,后十六条也是根据佛教十善的精神制定的,作为人民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叫做“劝善”。把佛教“五戒”、“十善”作为立法依据和道德标准,根据吐蕃社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这些法律和道德规范,在吐蕃广大臣民中起到了“对善人予以奖励,对恶人加以惩处,对豪强大族用法律压抑,对贫弱者设法扶助”的教育、警戒作用。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效果,主要是因为当时吐蕃王臣们把印度佛教的某些戒律藏族化、本土化了。而佛教也努力克服消极方面,因势利导,逐渐形成了一种教育传统,即借助于把基本的佛教道德规范纳入法制的轨道,使之成为一种适应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满足民众生活需要的有利因素。反过来,这些因素又会刺激了民众信仰和提高的需要,从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伦理教育。由此,在藏民族的心理中逐渐树立了一种“出世”、“解脱”的理想境界,并且形成了一种为之而奋斗的行为准则,即慈悲、行善、知足、正义、宽容、自谦、诚实、和谐、义务、贡献等,这种外在的规范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变成了藏民族内在的文化心理特质。这种藏族化,不是对传统佛教思想的扭曲和变异,而是藏族人根据当时吐蕃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需要,对异域佛教伦理文化的一种发展和改造。而这样的发展和改造是两种伦理文化交融汇合必不可少的过程,只有这样的过程,异质伦理文化才能进入自己的文化圈而发挥作用,藏传佛教也才能开辟推行伦理教育的有效社会途径。

  五、宗教仪规和生活礼仪的相互渗透是藏传佛教伦理教育的普遍因素

  对崇拜仪式和生活仪规的关注与敬奉,是藏民中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也是藏传佛教伦理教育的一个重要社会因素。公元6-7世纪的藏人思想中既可以看到佛教的崇拜仪式的理性化特质,也可以看到生活仪规的广泛存在,事实上两者相互渗透,甚至一定程度上难以区分。特别是7世纪开始,从吐蕃势力扩展、统一律法的制定到佛、苯之争,佛教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吸收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祭祀、焚魔、祈祷吉祥、修习等仪式,并使之适应藏人的生存和生活实际。

  佛教建立崇拜仪式、仪规的目的无非是劝善和戒恶。这与藏人的一些生活礼仪的目标具有同质性,这种特质在敦煌古藏文文书——吐蕃《礼仪问答写卷》(以下简称《问答》)——一个没有受到佛教影响的藏族固有文献中能够得到较好的说明。《问答》反映的是一种劝善戒恶的行为规范体系,其中说:“任何办法都应善为才是……依习惯法,自己尽力行善”。还说:“做人之道为公正、孝敬、和蔼、温顺、怜悯、不怨、报恩、知耻、谨慎而勤奋。虽不聪敏机智,如有这些,一切人皆能中意,亲属亦安泰。非做人之道是偏袒、暴戾、轻浮、无耻、忘恩、无同情心、易怒、骄傲、‘懒惰。身上若有这些毛病,一切人皆不会中意。”这里表现出了藏族人崇尚公正、注重孝敬、强调情感、保持和谐的基本人格和文化气质,此即是当时藏族文化强大的人文主义取向,这种人文性的伦理文化系统从整体上讲虽然不是宗教伦理,但它的确具有神圣性和灵性感,是神圣性和人文性结合的伦理体系。《问答》中说:“无论何时,行恶得善者百中得一,行善得善者比比皆然。”又说:“俗语云:‘因祸得福’。但无论何时不会有因祸得福。”这是说对积德行善的人,降之福祥官爵,对于为恶有罪的人,则降之祸殃刑罚,而不会有相反的结果。这虽然是一种因果报应的宗教思想,但是它没有从此导引出惟一神性、至高主宰的信仰,而更多地趋向于此世和“人间性”。《问答》中还有很多与佛教道德相吻合的内容,如有利他思想,《问答》说:“对人有益,对己永远有利;危害他人,对己长远有碍。”有忍耐思想,《问答》说:“要有‘行罪恶人超生,正直善人处死’不公正之事认可、忍耐之力。”“稍有过失,要能忍耐,若不忍耐,对方就会误会而蔑视。”有仁慈思想,《问答》说:“主人仁慈,比授予政权还好。官长仁慈地给予智慧、教诲乃是最大的仁慈。”有知足思想,《问答》说:“知足之分寸,即是:肚不饥,背不寒,柴水不缺不断,即可足矣!这些目的达到,富裕而安逸;超过以上财物,不会安宁富裕。财宝役使自己,财宝即成仇敌。”有无贪思想,《问答》说:“身为人之长官,欲望如此之多,就会贪婪无边。贪得无厌,歪门邪道即由此产生。”

  这些礼仪宣扬的利他、忍耐、仁慈、知足和无贪的精神,与那种向往来世和神界,视社会和人生为无常、幻觉,追求超自然满足的取向虽然有很大的不同,但与人间的、社会的、现实的、人道的、善良的、仁义的、淡泊的价值取向也无矛盾,因此能够融合在一起。藏传佛教也常常糅合这些因素,以增强其世俗亲和力,达到教化人心的目的。这说明当时藏传佛教伦理教育的价值理性的建构不是以宗教(一神教)为途径,它也倾向于关注天神信仰和人间生活仪式,并以此为基础,因此能够形成强大的精神力量。

  六、生态伦常道德是藏传佛教伦理教育整体构成的一个要素

  藏传佛教生态伦常道德的基础是“缘起”论与“无我”观。“缘起”是指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而成的,不是孤立的存在,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佛教有一个专门的颂,常刻在佛塔、佛像的基座或佛塔、佛像内,或佛像的光背处,称作“法身舍利偈”或“法身偈”,其内容汉译为:“若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是生灭因缘,佛大沙门说。”万法依因缘而生灭,这充分说明了人与世间万物有着和合共住、唇齿相依、互为因果的密切关系。从缘起的立场出发,佛教发展出“空”的思想。“空”就是无自性,事物没有固定的本质。何以无自性?因为事物是缘起的,是在关系中确定的,自身不是实在的。“空”的说法繁多,而以“二空”的说法最为普遍。所谓“二空”,一是人空,二是法空。人空又叫我空、人无我等;法空又叫法无我。佛教以此二空,破除众生对生命主体和事物的执著,即破除人我执和法我执,从而否定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存在的实体性,打破了生命主体自身的优越感和在世界中的优先性,是对一切范围的自我中心论的反动。《南传大藏经》“长部”中有这样的记述:“沙门瞿昙,不应采伐如是等诸种之种子与诸种之树木。”佛教认识到植物、种子的尊严性而告诫采伐树木和残害种子的行为,由此认为地球是人与万物共有的空间,多样性的共生环境是维持我们世界和谐的重要基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就等于毁灭人类自身。“山川草木悉有佛性”,大自然被看做是佛性的显现,万物都有自身的价值。

  生态伦常道德教育的核心是众生平等、尊重生命、“不杀生”的观念。诸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戒杀放生的思想来自佛教戒律,其内涵是众生平等,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成佛,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一切生物都有其生存的权利,人类应设身处地为它们着想,维护它们的生存空间。戒杀放生、保护生态平衡及惜福知足的思想是佛教环保的重要理念之一。佛教认为,生命是依业受生,众生在过去生中互为六亲眷属,只是由于业力果报的不同,使它们现世沦落到被人屠杀的下场。佛陀指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在佛性上是平等的,因此它提倡善待一切生灵,戒杀、放生,报众生恩。

  这种生态伦常道德在藏民的生活和社会中的确发挥了社会教化的作用。梅里雪山位列藏传佛教的八大神山之一,一个藏族老人曾说:“半个世纪前,藏族没有打猎的,那时候马鹿、林雳常常二三十只一群闯到田里吃庄稼,可是却受到藏民的保护。同时宗教教规也不允许打猎,杀一头马鹿就要惹下抄家大祸。所以家家户户都知道保护野生动物,与之和睦相处。那时候也很少砍树,藏传佛教认为树砍多了,雨就少了,泉水也干涸了,同时乱砍树的人死后不能升天,而且会给子孙后代带来厄运。”后来的环境保护主义者就用这里的宗教传统文化信仰,与广大藏民一起保护自然环境。20世纪的人们都想征服梅里雪山,可是数次登山活动都遭到藏民的激烈反对,直至1999年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中央有关领导指示暂停“登山”活动。这说明,“就是现代,藏传佛教也仍然是藏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支生力军。

  生态伦常教育的直接社会意义就是促进生活环保,这是佛教服务社会的一种重要方式。以提升人的品质,建设人间净土为指南,将环保理念融入大家的日常生活,以宗教的愿力落实环保。佛教所提倡的简朴、惜福的观念与近代人类环保活动所推崇的绿色消费有异曲同工之妙。而生活环保,则无所不包,在日常生活中应提倡无污染饮食、绿色食品,动员信徒参加资源回收、净滩、净山、植树、节水等活动。节约是环保的重要方式之一,应大力提倡节约,从身边的件件小事着手,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浪费粮食。让这种思想深入人心,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就会产生不可思议的道德力量。

  综上所述,藏传佛教的传统伦理教育体系是有独特社会经验和人生实践的智慧凝结,它对继承和发展佛教文化优良传统、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佛教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千百年来,以寺院为中心、僧人为主体的藏传佛教教育,在藏区和信仰藏传佛教的各少数民族地区,扮演着传播知识、培养人才、继承发扬佛教文化和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角色,在培养造就宗教和社会各类人才,缔造藏传佛教文化,提高本民族思想道德素质,为人类精神文明宝库增添优秀成果等方面,做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贡献。其中的许多经验不仅对现代佛教伦理教育有启发意义,而且对未来佛教中的积极因素的开发也有着一定的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审稿 索南才让]

  [校对 梁成秀]
  收稿日期:2003-03-09

  作者:严玉明,王文东(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 1000081)

  原标题 藏传佛教的传统伦理教育体系之探讨

(责编: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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