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达赖喇嘛转世为例。达赖喇嘛圆寂后,首先请在世的大活佛祈祷、打卦占卜,以及请专职降神的“吹忠”祷问,探求灵童转世的地方及家庭特征、父母姓名等。当完成这些程序后,再通过神湖来进一步认定转世灵童的相貌及家庭特征。于是,摄政王和一些高级僧俗官员就会来到距拉萨东面150公里的“曲科甲”地方,据称这里有一个女神班丹拉姆(吉祥天女)掌管的圣母湖。在虔诚的祈祷下,湖面会出现山水、林木、村落、房屋的环境特征,详记于图。然后参照“吹忠”的旨意寻找灵童。被选中的灵童必须具备某些超常的神奇特征,包括大耳朵、宽眼睛、大腿上有虎皮斑、手掌上有形似海螺的纹理、眉毛梢上翘,等等,这些都是佛祖的特征,当然各种神奇特征越多越好。另外,灵童也必须能辨认出他前世用过的物品,例如茶杯、饭碗、手绢、笔、念珠、手铃等。
193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后,西藏大活佛们即按照规定程序寻访转世灵童。吹忠降神后,说达赖将转世于西藏东北汉人地方。热振呼图克图观圣母湖幻影,显现出一座三层金瓦寺院及一座卷檐的农舍,位于小路的尽头,门前有一株柳树,系一匹白马,一个妇女怀抱孩子立于树下。格鲁派色拉寺大活佛格桑仁布依此寻访,在青海、甘肃地区的藏、蒙、汉等民族杂居地带,发现一座三层金瓦寺院、一座农舍。寻访灵童的活佛在远处下马,易装进入农舍。刚一进屋,一个2岁的儿童,即扑向一位挂着十三世达赖喇嘛生前佛珠的活佛面前,抓过佛珠戴到了自己脖子上,并大声叫喊“色拉喇嘛”,让在场的活佛们非常惊奇。为了进一步求证,几天之后,活佛们又让这个幼童挑选一些物品。幼童毫不犹豫地挑出了十三世达赖喇嘛用过的佛珠、手鼓、手杖等。最后活佛们又仔细观察幼童的身体特征,有大而翻翘的耳朵,身上有被认为是佛祖两只胳膊的两块黑痣等。于是,幼童被确认为十三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的候选人之一。
若在寻访过程中,同时发现几个“灵异”的幼童又怎么办呢?历史上,是以吹忠作法,降神指认其中一人。但行之日久,一些上层贵族和活佛们操纵吹忠,任意妄指,假托神言,使得转世灵童“或出自族属姻娅,或出自蒙古王公等家,意与蒙古王公、八旗世职官袭替相似。”[5]为了摈除积弊,又能顺应藏族风俗,以服人心,清乾隆皇帝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正式颁布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第1条明确规定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实行会瓶掣签制度。
那么,乾隆皇帝又是如何想起采用金瓶掣签的方式呢?对于这一点,一些专家学者常常忽略过去,未进行深入探究。实际上,乾隆皇帝曾明确指出:“(金瓶掣签)犹之吏、兵二部掣签。在明创行时,即有作竹签传,又谓之签部以讥之者。但若付之二部堂官,公正者不免恩怨,行私者竟得高下其手。无可如何,不得不行如此以去弊。朕令喇嘛掣签,实仿此。”[6]说明乾隆是受明代抽签选任官员方法的启发仿效定立的金瓶掣签制度。
以抽签来选任官员,属于抽签神判,是神判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历代帝王自称天子,是代天统治万民的,遇有重大问题,也要请求天示意。官吏选拔任免,关系到王朝的兴衰,占卜选官便成为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抽签是占卜的一种,通过占卜选拔任用官吏,起源很早,在我国,大约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据古代文献记载,夏朝就有了这种做法。《尚书·大禹谟》载:“禹日:‘枚卜功臣,惟吉之从’。”孔颖达注日:“枚卜,谓历之而从其吉。”[7]这是引用夏朝开国天子大禹的话,说明当时选拔有功之臣是以占卜吉祥为任用标准的。到了商、周时期巫卜文化更是盛行,今天的甲骨文就是当初商王占卜留下的。此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巫卜文化越来越兴盛。特别是唐代以后,占星、相术、八卦预测等术数文化发达流行,人们都希望掌握自己的命运发展趋势,因此,算命是社会各阶层最普遍接受的。相对简易的抽签,又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
历代统治者常以“枚卜”来选用官员,唐玄宗曾用其法选相,唐人李德裕在《次柳氏旧闻》中曾详记其事:“玄宗善八分书,将命相,先以御体书其姓名,置案上。会太子入侍,上举金瓯,覆其名以告之日:‘宰相名,汝庸能知之乎?即射中,赐若卮酒也。’肃宗拜而称之日:‘非崔琳、卢从愿乎?’上日:‘然’。因举瓯以赐酒卮。”[8]在《新唐书·崔琳传》中有类似记载。五代时期,也有用琉璃瓶覆名而卜者。据记载,“五代唐废帝择相,问左右,皆言卢文纪、姚凯有声望。帝因悉书清望官名,纳琉璃瓶中,夜焚香祝天,以箸挟之,得卢文纪,欣然相之。”[9]
到了明清时期,巫卜文化非常普及流行。根据历史文献、民俗材料,在汉族地区的集市、庙会、寺庙中,几乎都有签筒,供人卜算。明代蒋一葵在《茶余客话》里说:“正阳门庙者,祀汉前将军关侯。侯庙祀遍天下,而称正阳门者,为都城作也。都城自奠鼎以来,人物辐臻,绾四方之毂,凡有谋者必祷焉,日吉而后行事。”[10]明代刘侗、于奕正所著《帝京景物略》,更是生动地记述了当时抽签的盛景:“(正阳门关帝庙)祠签,跪而摇,报而顿首谢者,恒数人,旁跪而代者恒数人,挨挤而立矣者,恒数十人,日无虚刻。”[11]
明朝,曾以金瓶覆名的方式选取驸马。清朝姚之驷曾搜罗元、明典故,撰成《元明事类钞》,其“金瓶取一”记载明神宗年间一个故事,据“《笔麈》:‘万历中,选择尚主(指附马),兄弟三人人见。太后置其名金瓶中,焚香祝天,取其一,即时绯袍覆之,送入春曹(指礼部)’。”[12]把公主的婚姻大事也寄托在神灵身上。可见,明代巫卜文化风行,上至皇室,下至普通百姓,都诚信不疑。那么,以占卜来选官也就不足为奇了,甚至选用大臣充任大学士(即选丞相)入阁办事也有其例。据《明史.温体仁传》载:“枚卜大典,社稷安危所系。”枚卜大典,即指选相,是用占卜的方法从几个候选人中选出一个担任丞相。
实际上,明后期选官只所以盛行“枚卜”,还在于官场的严重腐败。明代正常选官的方式有大选、急选、远方选,有岁贡就教选,间有拣选,有举人乞恩选,等等。但是由于选官时索贿受贿、结党营私、舞弊等行为日益严重,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国家行政机器的正常运行。于是,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吏部尚书孙丕扬创为掣签之法。明人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中“掣签授官”条曾记其详:“吏部掣签之法,始自迩年孙富平太宰,古今所未有也。孙以夙望起,与新建张相寻端相攻,虑铨政鼠穴难塞,为张所持,乃建此议,尽诿其责于枯竹。初行时,主者既以权衡弛担,幸谢揣摩。得者亦以义命自安,稍减怨怼,亦便计也。然其时,有一陕西老明经,以推官掣得浙江杭州府,震求免,富平公大怒,谓若敢以乡私情首挠吾法,叱令送法司治罪。其泪而出。比抵任,则首郡刑官,百责所萃,果不展布。抚按为题一浙东甲科,互相更调。富平心知其故,佯不悟而允之。此后则记认分别阳则日南北有分,远近有分,原籍有分,各为一筒,遇无径窦者,任其自取,而阴匿其佳以待后来。其授绝域瘴乡之人,涕泣哀诉,筒以他授矣。初犹同胥吏辈共作此伎俩耳。至其后也,选司官每遇大选前二三日,辄扃其火房,手自粘贴地方,暗标高下,以至签之长短、大小、厚薄,糜不各藏隐谜。书办辈亦不得与闻,名日‘做签’,公然告人,不以为讳。于是,作奸犯科,反不在曹掾矣。其或先有成约而授受偶误者,则一换、二换、三换,必得所欲而止。他有欲言,则叱詈扶出矣。日‘统’、日‘均’,如斯而已乎。”
从上述可以看出,本应严肃、庄重的选任官员,竟以抽签占卜代替,显示占卜作为一种神判形式,在社会中有深厚的土壤,已经为各阶层的人们普遍认可。
到了清代,清初的皇帝励精图治,巩固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乾隆皇帝为了加强对西藏的管理,受明代抽签选官的启发,将之用在活佛转世制度上,可以说是一种绝妙的方法,体现了乾隆皇帝的政治智慧。而金瓶掣签借用神意,裁判出活佛的转世灵童,又符合蒙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及传统的民俗习惯,为广大僧俗普遍接受。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清朝在击退廓尔喀侵藏后,着意加强对西藏的管理。乾隆皇帝下令在拉萨大昭寺及北京雍和宫内各设一“金本巴瓶”(本巴,藏语,瓶子。金本巴瓶即金瓶)。规定,凡蒙藏地区活佛有呼毕勒罕转世时,都必须按照清朝廷规定的程序进行金瓶掣签。此举在实践中严密了举行的程序和仪轨。
在清代,确定达赖和班禅转世灵童的程序和仪轨是:在寻访灵童后,由摄政召集僧俗官员,确定三名(或二名、四名)呼毕勒罕候选人,向驻藏大臣详细禀报,请求转奏皇帝批准举行金瓶掣签。皇帝御准后,将确定的呼毕勒罕候选人及其亲属、师傅等接到拉萨,由驻藏大臣、摄政、各大呼图克图验证,确有灵异后,方能举行掣签。在掣签前,将金本巴瓶从大昭寺迎到布达拉宫供有乾隆皇帝的僧装画像和皇帝万岁牌位的萨松南杰殿,由大呼图克图率三大寺及布达拉宫南杰扎仓僧众(确定班禅转世灵童时还有扎什伦布寺僧人)诵经祈祷7天或9天。[13]然后可以举行掣签典礼。各参加掣签典礼者依次在皇帝圣容前就座。由驻藏大臣衙门的满印房官员将选中幼童的出生年月日、姓名,用满、藏文字分别书写在一个象牙签上,由众喇嘛、驻藏大臣等官员共同核阅。然后,满印房的官员将象牙签用黄纸包好,放在瓶前。驻藏大臣走到瓶前,行一跪三叩首礼,双手将象牙签举过头顶放入瓶内,将金瓶摇晃旋转两次,盖上瓶盖。由众喇嘛念经完毕,驻藏大臣再行一跪三叩首礼,跪启瓶盖,摇晃旋转金瓶,抽出一根象牙签,当着众人的面拆开黄纸,高声宣布转世灵童的名字,传示所有在场的满藏官员、僧俗人士一起阅看。最后,将未掣出的象牙签全部拆看,传示给现场的众人,消除众人的疑虑,以示公允。之后,即派人向转世灵童报信祝贺。驻藏大臣则把掣签的情形和结果上奏皇帝,待皇帝批准后,向转世灵童宣读圣旨,正式完成金瓶掣签的全部程序。
从中可以看出,金瓶掣签有一套严格的仪轨程序,可以说,金瓶掣签具有了神判文化的全部属性:释。所以,金瓶掣签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性,是“最高的和最后的裁决手段”。
(三)震慑、惩罚性。金瓶掣签是抽签神判,裁决出的结果代表了神的旨意,具有与法律相似的效果,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作用,任何人不得违反,必须遵循。一旦有谁违反了,会受到习惯法规定以及国家法规的惩罚。所以,金瓶掣签有强大的约束力使人们不敢越轨,保证了金瓶掣签的公正性,为蒙藏僧俗群众普遍信奉。
可以说,金瓶掣签顺应了藏族的宗教习俗,将清朝的统治权与神判习俗巧妙结合起来,由清朝的统治者担任神判仪式的主持人。这样,清朝的统治者通过神判的仪式性、权威性、威慑性取得了蒙藏地区广大僧俗的信任。蒙藏人民毫不怀疑金瓶掣签的真实性、权威性,每当金瓶掣签掣出转世灵童时,众人都感激喜悦,倾心信佛,“齐声呼喊‘拉嘉洛’(神胜利了)”。[14]金瓶掣签这一神判行为遂转化成公众意志,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公认的、严格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担负了法律的功能。
在清代实行的金瓶掣签,很好地保证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圆满完成,深获蒙藏高僧、僧俗群众的信奉。据不完全统计,自乾隆皇帝制定金瓶掣签制度,直到光绪三十年(1904年),仅西藏地区就有39位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等活佛转世系统的灵童举行过金瓶掣签。说明金瓶掣签与藏族的神判习俗、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涵化,已成为西藏广泛的群众信仰,是神的意志在人间的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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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高宗实录[z]卷1424.
[6]乾隆.新正重华宫茶宴廷臣及内廷翰林,用洪范九五福之三日‘康宁’联句,复成二律诗中自注[A].御制诗文十全集[z]:卷50.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3:642.
[7]十三经注疏[C].尚书正义[A]:卷4.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136.
[8](唐)李德裕.次柳氏纪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影印《四库全书》本
[9](明)张岱.夜航船选举部[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6:157.[10](明)蒋一葵.长安客话[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
[11](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M].北京:北京古籍 出版社.1982:98.
[12](清)姚之驷.元明事类钞[M]:卷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影印《四库全书》本.
[13]廖祖桂等.论清朝金瓶掣签制度[J].中国社会科学1995.(5).
[14]十二世达赖喇嘛传[M].藏文木刻本:34.
原标题 金瓶掣签与神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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