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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办法

卢伟 侯昌贵    发布时间: 2013-10-25 08:46:00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网

  原标题 重庆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办法

  重庆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暂行实施办法》,对就业见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职责、基地的设立与职责、见习人员的招募与管理、见习补贴的申报与拨付、见习考核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每个就业见习基地每年需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其中劳务派遣公司每年提供不少于50个见习岗位,见习期满留用就业率不低于20%。见习岗位主要招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为3个月到6个月。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800元。

  根据 《办法》,重庆市将每年检查评估就业见习基地,取消不合格基地的就业见习基地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责编: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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