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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董昌俊刘嘉   发布时间:2010-11-10 13:02:00   来源:西藏商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投诉率高 导游和旅行社将被清理出局

  “冬享阳光,回归自然”,这对每一位冬季来藏的游客来说,应该成为其一生最愉悦和难忘的体验。然而,如果游客不幸遭遇“黑车”、“黑导”、“黑社”的话,那将令游客十分扫兴。记者昨日了解到,为给海内外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近日,我区旅游部门加大了对旅行社、导游及旅游车辆的监管力度。

  导游:严重违规吊销其导游证

  “导游是一个地方旅游的形象与名片,导游综合素质的高低,可以看出当地旅游管理水平。”自治区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为树立我区良好的旅游形象,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近日,自治区旅游局向全区各地市旅游局、旅行社、导游公司下发了通知,要求加强对导游的培训、考核,规范导游讲解内容,规范导游聘用制度,加强对导游的监督管理,建立导游综合评定机制,推进导游等级评定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导游人员不得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低级或未经考证、道听途说的内容。据介绍,近日自治区旅游局将启动规范导游行为工程,联合公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实时跟踪等方式,了解导游在接团中的讲解、服务等内容,发现强制游客购物、擅自增加或减少游览项目、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运行等行为,旅游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违规的将吊销其导游证件。

  另外,自治区旅游局将在全区推行导游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监督导游服务质量机制,根据《游客意见表》和聘用单位的定期考核,定期公布优秀导游名单和被投诉导游名单。各聘用导游单位将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导游人员等级评定制度,全面推行金牌导游制,在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方面区别对待,鼓励导游争当金牌导游。

  据悉,自治区旅游局还将在结合试点旅行社聘用导游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导游人员聘用制度,用人单位根据需求聘用导游,并与导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建立基本薪酬制度,解决导游人员的后顾之忧。

  旅行社:承包、挂靠及未登记门市坚决取缔

  “我们还将在全区旅行社中推行旅行社等级评定制度,定期公布旅行社等级名录供游客和组团社选择。”这位负责人说,自治区旅游局将对旅行社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把投诉率高、服务质量差、违反有关法规的旅行社清理出旅行社队伍。近期,自治区旅游局将联合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对承包、挂靠部门及未登记的旅行社门市部予以坚决取缔。

  这位负责人说,旅游部门还将严格要求各旅行社执行组团合同,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各旅行社必须严格执行组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线路、降低服务标准、增加购物点,在经营中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后,以强制游客购物所得的人头费、购物返佣等填补旅游费用。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予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旅游车辆:绝不允许“带病上岗”

  “冬游西藏”安全第一。这位负责人表示,为维护我区冬季旅游市场秩序,各地市旅游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旅游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租用“黑车”等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为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旅游部门要求各旅游客运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汽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强化旅游客运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加大旅游安全工作投入力度,严把劳动车辆技术状况关和安全监督检查关,坚决杜绝旅游车辆“带病上岗”,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快旅游客运车辆GPS行车记录装置安装。

  另外,旅游部门将编制《诚信饭店宾馆名录》、《诚信景区景点名录》和《诚信旅游购物点名录》,供组团社和游客选择。

 

(责编:阿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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