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族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发展。西藏独特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是人类文明史上一朵绽放的奇葩。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文化的发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国家先后投入巨资,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文物古迹进行维修保护,成立专门机构抢救、整理和研究民族文化遗产,《格萨尔王传》等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得到高度重视,藏文编码成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文化艺术得到全面继承和发展,人民教育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发展迅速,全社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崇尚科学文化、追求社会进步的精神引领时代风尚。
(四)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保护。西藏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藏传佛教特有的活佛转世的传承方式和历史定制得到充分尊重,已有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认定。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寺庙及活动场所,僧尼约4.6万人,还有4座清真寺、1座天主教堂。各种宗教活动正常开展,西藏处处可见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僧尼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优惠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实践,给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深刻的启示。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不动摇。西藏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昂首阔步走在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上,是我们党在西藏高原上树立起的不朽丰碑。回首过往岁月,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取得执政地位、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伟大历程波澜壮阔,西藏能从人类最悲惨的境遇向着最光明的未来迈进,就是因为有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才能有效保障各项自治权利的充分行使,才能不断促进西藏发展进步、人民自由幸福。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和谐稳定这个前提不懈怠。达赖集团从分裂祖国的险恶目的出发,否定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就,臆造所谓的“大藏区”和“高度自治”,妄图在西藏恢复封建农奴制的黑暗统治,是西藏不稳定的罪魁祸首。西藏的稳定事关全国的稳定,西藏的安全事关全国的安全。只有维护好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才能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更好地贯彻实施,才能为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领土完整作出积极贡献。我们要按照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绝不能有丝毫懈怠,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