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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

李影    发布时间: 2015-03-06 13:57:00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车用燃油市场的经营秩序,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商务厅(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规定,此项整治工作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整治,自2015年1月开始,至2015年6底月结束工作,充分利用这六个月的时间,对全区车用燃油展开专项整治。

六个月

分三阶段完成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1月27日至2月15日为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据了解,此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宣传整治内容,引导加油站守法诚信经营,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教育消费者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劣车用燃油,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劣车用燃油的违法行为。

第二个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是2月16日至5月31日。这个阶段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并要求各地(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一组织,按照方案对本辖区内加油站(点)、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不留死角的拉网式清查,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自6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整治工作进入末期,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地(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点宣传整治成效以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6月3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打假办,以便汇总上报全国“双打”办。

此外,从2015年3月开始,各成员单位、各地(市)商务局要填写完整的《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月度统计表》,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双打”办。

任务分工

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专项整治工作中,油品的生产及质量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车用燃油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在全区形成打击制售假劣车用燃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市场准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并完善退出机制。加强检查加油站的购销台账制度,对使用不正当手段销售成品油现象的要严厉查处,严重者将依法注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车用燃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的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税务部门将开展成品油消费税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通过制假、造假手段偷逃成品油消费税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假劣车用燃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假劣车用燃油得到有效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此外,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要加强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动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各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定期交换油品质量信息,按月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阶段性成果及案件查处情况。

原标题:西藏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

(责编:冯登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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