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地处川藏交界处,元朝帝师八思巴途经德格时,将德格第二十九代四郎仁钦赐名“四德十格之大夫”。四郎仁钦由此即以“德格”作为家族名,地名亦随家族名为德格,沿续至今。
公元15世纪,西藏名僧——藏戏创始人(说法之一)唐东吉博将藏戏表演在西藏地区形成规模,藏戏自西向东,传入康巴地区。公元17世纪中叶,德格由第7代土司拉青?向巴彭措执政,管辖金沙江上游江东西地区。拉青?向巴彭措信奉藏传佛教萨迦派,他颁布了《十套教法》和《十六条政法》两部法典来宣扬佛教教义,并在管辖区内修建18座萨迦派寺庙作为“家庙”,更庆寺便是其中之一。为宣扬佛法,向巴彭措大量延请高僧,令更庆寺选出四十名喇嘛组织戏剧演出,在念央勒经的45天中,排练名戏《哈热巴》(狮王的故事)和《诺桑法王》,等到藏历六月三十日,佛事活动结束,于七月初一晨,亲自带领僧众列仪仗队自更庆寺游行至柳林,先诵经祈福,再公演之前排练的两出名戏。由此,每年藏历七月初一,逐渐成为集诵经祈福、传统藏戏演出、贸易集市、文化交流与亲朋聚会为一体综合性节日。因演出剧目和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除每年的藏历7月1日演出外,平时都不演出,形成了具有德格特色的传统藏戏剧目。
一、演出形式的传统性
德格藏戏规定每年藏历七月初一、初二演出《诺桑法王》和《哈热巴》,中间加演《甲羌》,自公元十七世纪中叶正式确立其表演形式,300多年以来一直保留固定的演出时间与演出剧目。依照向巴彭措制定的传统,在念央勒经期间排练剧目,央勒经念诵结束后第二天(即藏历七月初一),寺庙的僧众仪仗队列队行至柳林,进行诵经祈福、煨桑供神等仪式,意为清净天、地、场。仪式结束后,先由两名头戴面具的演员出场进行一番类似滑稽戏的表演继续清场,接着由一名持香的“苯拉”(出场引路者)引路,引“婆罗门”出场以唱一段、跳一段的方式叙述故事情节,由此,剧目正式开演。
德格藏戏一直都是由更庆寺的僧侣们演出,因寺中的僧侣全为男性,因此藏戏中的女性角色也全都由男性扮演。偶有寺庙中僧侣人数不够的情况发生时,也会邀请附近村落的男性群众参演。
此外,德格藏戏还保留了独特的传统谢幕仪式。待正戏内容一结束,除国王、王妃、王臣与比丘等角色保持装扮以外,其他角色的演员须换成喇嘛的批单,全体出场围成一圈,由婆罗门、诺桑法王与安登王各致一段吉祥唱词结束演出。过去德格土司还存在时,土司还会派家庙——德格印经院管家上台敬献哈达。土司制废除后,这一传统也随之取消。但演员退场仍须根据角色人物的等级依次按照“罗布甲且”(如意)的队形一边跳舞一边退回休息区的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