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团结花开高原
蒋翠莲   发布时间:2012-03-20 09:54:00   来源:西藏日报

  

西藏:民族团结花开高原

  西藏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强调:“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是西藏发展稳定的关键。”

  作为以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在西藏这片离太阳最近的古老土地上,自古以来就生活着藏、汉、回、门巴、珞巴、纳西等十几个民族,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2%以上。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各民族相互依存、相互交融、和衷共济、休戚与共,建立起了密不可分的情谊。

  岩石、雪山、石山的水,虽然源头不在一方,但是都汇流在大海;汉族、藏族、蒙古族兄弟,虽然家乡不在一方,但都是同一爹娘抚养。

  “在我的学习和成长过程中,一步也离不开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汉族兄弟姐妹的帮助。”西藏自治区民宗委民族处副处长仁增谈起自己的经历感慨不已。民族区域自治,是彰显民族平等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石。据统计,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全区3.4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中占94%以上,这个数据突出地说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区取得的重要成效,各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

  出生于山南边境县门巴族的仁增先在西藏民族学院上学,后到自治区党校、中央党校深造,从基层干起,最终走上了领导岗位。为了更好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先后在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聚居区设立了8个民族乡,使门巴族、珞巴族等区内人口较少民族充分享受到了民族平等和政治上当家作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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