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遵照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在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关心爱护广大僧尼、促进寺庙和谐稳定、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举措,受到了广大僧尼和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欢迎。
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决定》、《关于尽快落实寺庙“九有”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寺庙管理机构中开展“六个一”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的意见(试行)》等重要文件,召开了全区首届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全区首届创新寺庙管理现场会议、藏传佛教寺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等重要会议,对全区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并亲自深入寺庙检查指导工作,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党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全区统战、民宗部门会同驻寺干部和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凝心聚力、勇于进取、敢于拼搏,迅速、坚决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寺庙“六建”工作,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扎实推进寺庙“九有”工程建设,真心实意地解决广大僧尼的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问题,大张旗鼓地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大力开展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确保了党和政府各项惠寺惠僧政策的有效落实,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的爱党爱国爱教热情,有力促进了全区寺庙和谐稳定,开创了全区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多办实事 排忧解难
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市)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寺庙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有效促进了寺庙的和谐稳定。在寺庙“六建”工作中,全区1700余座寺庙实现了管理机构全覆盖,并成立了寺管会党组织。在“六个一”活动中,全区各级寺管会和寺庙专职管理特派员人均与一至几名僧尼交朋友,走访慰问僧人或其家庭达3次以上,及时了解掌握僧尼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形成了寺庙管委会、驻寺干部、僧尼及僧尼家庭协调联动机制。在“九有”工程建设中,自治区下拨1亿余元,实现了在寺庙中领袖像、国旗、报纸、文化书屋全覆盖,并使全区70%以上寺庙实现通路、通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切实改善了寺庙基础设施,加强了寺庙公共服务。
为切实增强僧尼的身体素质,今年以来,自治区积极开展“社会公共文化服务进寺庙”活动,进一步加强寺庙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免费为全区20座寺庙配置价值120余万元的全民健身器材。今年1月1日,自治区率先出台《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并正式实施,拨付1300余万元为全区在编僧尼补贴“两险一保”资金,使在编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3.3%、66.8%,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并于今年6月对全区所有在编僧尼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使广大僧尼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