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造好“乡村旅游”招牌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占尽天时地利的西藏旅游业取得了丰硕成果。据统计,今年1—10月份,西藏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1214.9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1.6%。西藏旅游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增长速度强势攀升,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乡村旅游成了广大农牧民增收创收的重要途径。
我们知道,旅游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它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辐射到了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如在餐饮业、手工业、民族产品工艺制作、娱乐业、交通等方面均有带动作用,从而减轻了就业压力。西藏通过在主要旅游线路沿线、旅游景区(点)周围等旅游资源富集区域,大力发展以“农家乐”、“藏家乐”、休闲度假休闲点、家访点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品和项目,让城镇居民和农牧区群众依托旅游发展,吃上旅游饭,发上旅游财。
发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就是要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富民强区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来。继续加强扶持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的技能培训,指导、帮助农牧民群众参与到旅游的接待服务中,使更多的农牧民依托旅游发展“吃旅游饭、发旅游财”;重点扶持和鼓励旅游资源优势较为明显的地区,通过以点带面、以奖代扶、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农牧民群众参与到旅游产业发展中来,增加现金收入;区旅游局发展基金应给予专门资金用于推进旅游扶贫试验区试点工作和创建特色乡村旅游工程,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旅游示范点,推进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
取长补短,是实现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有效途径。要促进西藏旅游业整体上台阶、上水平,让乡村旅游真正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开发乡村旅游资源过程中,还要增强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要注意保持乡土本色。
放眼全国各地,乡村旅游的发展正呈燎原之势,其带来的经济效应非常巨大。乡村旅游对农村经济的贡献不仅仅表现在为当地增加财政收入,还表现在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同时还为当地的传统经济注入活力。西藏各级相关部门要着眼长远,早动手、重落实,要让乡村旅游真正成为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的平台。
(责编: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