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力争产业规模较2010年倍增,实现“1221”目标,即建成10个乡村旅游示范县,20个特色旅游乡镇,200个特色旅游村,1000个星级家庭旅馆(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辐射全区的乡村旅游产业要素体系整体建立。” 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近期出台。
10个乡村旅游示范县为:拉萨市的当雄县、曲水县,日喀则地区的定日县、拉孜县,林芝地区的米林县和林芝县,山南地区的错那县,昌都地区的芒康县,那曲地区的那曲县和阿里地区的普兰县。
20个特色旅游乡镇为:拉萨市的当雄县羊八井镇、纳木措乡和尼木县吞巴乡;山南地区的错那县麻玛乡、扎囊县桑耶镇和贡嘎县杰德秀镇;日喀则地区的吉隆县吉隆镇、江孜县江孜镇和定日县扎西宗乡;林芝地区的工布江达县巴河镇、林芝县鲁朗镇、米林县派镇和波密县通麦镇;昌都地区的江达县岗托镇、八宿县然乌镇和芒康县盐井镇;那曲地区的班戈县保吉镇和安多县扎仁镇;阿里地区的普兰县巴嘎乡和扎达的扎布让乡。
据了解,西藏乡村旅游资源丰厚,既有世界独有的高原特色牧区资源,独有的农区乡村藏文化资源,世界屋脊的乡村生态更是独树一帜。自2002年全国首次设置乡村旅游专项资金以来,特别是自2006年实施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西藏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农牧区面貌和广大农牧民的居住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改善,乡村旅游已成为农牧民增收的新渠道,乡村旅游的“富民兴藏”潜能日益彰显。
自治区旅游局巡视员王松平博士说,“十二五”时期既是西藏以农牧区为主战场的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西藏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战略机遇期,以乡村旅游为抓手,稳步提升农牧民的收入水平,唱响“高原牧歌”,做精“雪域乡约”,使神奇、神圣、神秘的广袤乡村旅游成为“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强大支撑,“重要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有生力量,“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新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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