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南地区旅游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区内外各大旅行社宣传推介山南、组织客源来山南旅游的积极性,做大旅游产业规模,提高旅游综合效益,树立山南旅游的良好形象,山南地区出台了《2011年旅行社组团来山南旅游奖励办法》,推动地区旅游业快速发展。
该《办法》设置了团队奖、大团奖、新产品推广奖、优胜奖、互惠奖等奖项,明确了奖励对象及兑现奖金等方式。
据山南地区旅游局负责人介绍,凡是符合《办法》规定的旅游组织、企业(旅行社、旅游公司、旅游协会)均可在2011年12月20日前向山南地区旅游局提出奖励申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经过旅游等相关部门的综合考评,确认无误后,将于12月31日前一次性兑现奖金,可申请3至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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