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江苏青海两地法院对口援助工作启动仪式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举行。启动仪式举行前,青海省委书记强卫会见了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一行。公丕祥和青海高级法院院长董开军共同出席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两地法院就如何有效推进对口援助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六省市法院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座谈会后,江苏高院即于今年年初着手制定《江苏法院对口援助青海海南法院实施意见》(2012-2014年)。并在今年4月召开的江苏法院与青海海南法院对口援助工作座谈会上,与青海海南法院签订了为期3年的对口援助协议。
协议突出对受援法院的人才和智力援助。江苏高院每年安排海南中院及所辖的共和、兴海、贵德、贵南、同德等五个基层法院选派的审判业务骨干,来江苏相关对口援助法院进行参与办案,跟案锻炼。每年组织一个讲师团,赴海南中院对全州两级法院的法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授课,讲解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同时有选择地赴相关基层法院开展调研。每年在江苏法官培训学院,为海南中院及所辖的共和、兴海、贵德、贵南、同德等五个基层法院,举办司法审判业务培训班。今年5月,江苏法官学院为海南州两级法院骨干法官举行了审判业务培训。此外,江苏高院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选派网络专业技术人员短期进藏工作,协助培训海南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的网络技术人员,帮助受援法院进行网络规划、项目审查、质量监督、运行维护等工作,解决网络运行中的问题。
协议强调两地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审判业务交流,包括积极开展联合司法调研,积极开展审判管理经验交流,并强调江苏援助法院加强对青海藏区法院受理的危害国家安全、群体性案件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各类案件的审判指导,对审判工作开展深度调研,以提高审判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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