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快捷 便利 发展

首页 > 交通频道 > 交通要闻

拉萨:8月5日起货车进城将限行

王婷 白玛卓嘎    发布时间: 2015-07-31 09:04:00    来源: 拉萨晚报

为提高拉萨市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减轻城市噪声和环境污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拉萨市公安局从2015年8月5日开始,在全市主要城区道路实施货运机动车辆限制通行管理。

据了解,此次限行的货运机动车包括2吨以上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全挂(半挂)大货车、自卸轻型普通货车、农用车(包括拖拉机)及危险品运输车。从8月5日开始,上述车辆在早上7时至晚上23时不允许通过318国道堆龙东嘎大桥以东、109国道羊达乡以东、纳金大桥北桥头以西及拉萨河以北整个区域。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此次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方案条例》、《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货运机动车在限行时间内行驶至限行路段,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货运机动车辆不得在限行时间内行驶至禁限行区域,但可以在规定的路段行驶。国道109前往国道318东线(林芝方向),可以从和平路—北京西路—当热路—藏热路—纳金东路—纳金大桥通过。国道318东线(林芝方向)前往国道109、318线(前往山南、日喀则、阿里方向),可以从纳金大桥—纳金东路—藏热路—当热路—北京西路—和平路通过。而国道318线(西线)前往109国道,可以从东嘎大桥—乃琼路—柳东路—国道109。”拉萨市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还了解到,为确保中心城区生产生活有序开展,持城区通行证如A类证即专项作业类机动车、B类证即工程运输类机动车、C类证即危化品运输类机动车的车辆可以在特定的线路和时间内行驶,但严禁限行时间内绕行至禁限行区域。交警提醒,如果车辆符合这几类条件但没有办理城区通行证的,可以由车辆所属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向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交申请,经审核后,可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城区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仅限从事指定运输项目时使用,严禁挪用、转借。通行证需悬挂在车辆前方醒目位置,还需保持清晰、整洁、完好,并要主动接受临检。

原标题:8月5日起货车进城将限行

(责编:冯登宁)

我要留言:

         
热文推荐
国内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