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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拉萨市拘留119名无证驾驶人

   发布时间: 2015-01-14 10:57:00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昨日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确保拉萨市主要道路畅通、安全、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14年,拉萨市共查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11752起,其中严重交通违法行为968起。

据了解,无证驾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去年,拉萨市有119人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另外,有6人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行政拘留,3人因准驾不符被行政拘留。

无证驾驶 抱有侥幸心理占多数

无证驾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隐患之一。虽然,公安交警部门经常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无证驾驶的危害,但是,无证驾驶的行为依然频频出现,近日,拉萨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2015年1月1日至5日,拉萨交管部门查获5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尽管交警部门将查处无证驾驶行为作为长期工作目标,但是依然有很多交通参与者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无视法规和自身安全开车上路。”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查处的无证驾驶行为中,很多人认为自己技术过硬,并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可能被交警查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拿到驾驶证才可以驾驶车辆,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

无证驾驶危害大 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无证驾驶是极具危险的马路杀手行为,”该负责人说,全国各地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血的教训令人触目惊心。虽然拉萨交管部门三令五申并加大对无证驾驶行为的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无证驾驶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并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出行时最好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找人代驾,禁止无证上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于向未取得驾照的人借车上路的车主,也将给予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吊销其驾驶证。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以身试法。

该负责人表示,无证驾驶人由于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上日常驾驶时常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容易造成超速、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此外,没有经过驾校系统的培训,技术上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无证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很可能会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无证驾驶人很可能对一些交通标识、标线认识不清,在行车过程中很可能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不畅,进而影响他人正常行车。”该负责人说。

知道一下 忘带驾照不属于无证驾驶

很多车友可能心中一直有疑惑,出门忘带驾驶证是否属于无证驾驶,处罚力度如何呢?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忘带驾驶证的情况,只是属于“未携带”,而不是“无证”,因此也就不属于“无证驾驶”,两者处罚力度不同。

例如:驾驶人有C1驾照但却驾驶了C1照规定以外的车型,这种情况虽然不属于无证驾驶,但是要对你的C1照一次扣满12分,并且交警有权处以罚款200-2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因此,车主还是千万不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型。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因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就意味着没有通过该车型的驾驶员考试,上路行驶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原标题:2014年拉萨市拘留119名无证驾驶人

(责编:冯登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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