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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社保政策惠及农牧民 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时间: 2011-11-01      其美卓嘎      来源: 中国西藏网

  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社会保障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经历了一个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这60年里,西藏已初步建立了具有西藏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群众期盼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困有所助”的美好愿景已经变为现实。在西藏,农牧民占全区人口的80%以上。60年来,西藏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社会保障事业都不断呈现出满足人民群众的政策措施。

  2010年2月3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对蔡公堂乡441名60岁以上的老人补发了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份的275元养老金。这是西藏第一批享受到新农保养老金的农牧民,也标志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西藏正式启动。

  西藏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种类型。60岁以上的老人无需个人缴费,每人每月可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相应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村集体补贴、其他社会组织资助以及利息等部分组成。参保人员为16岁至59岁的适龄人群,按照承受能力每人每年缴费100至50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0元,村集体自主确定补贴标准。连续缴费15年,并年满60岁的参保人员可获得相应的养老金。

  2011年,西藏农牧民再新添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这次的推行实施对农牧民而言是又一次重大改革的优惠政策。

  对于农牧民而言,也通过党的政策宣传,学会保障自己的权益,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十一五”期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区全覆盖,涉及农业人口22余万人。观念意识逐步转变。传统的养老方式也随着新农保制度的逐步完善也有所变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启动,解决了农牧民一个大的、实际性的问题,也使西藏农牧民由主要依靠子女和土地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

  预计到“十二五”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53万人。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据悉,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也将对个地区的协管员开展培训,将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和具体措施传达到,更加完善措施。西藏人民的幸福指数将不断攀升。

 

(责编:阿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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