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香故事 让清香传遍万里路
刘玉璟   发布时间:2015-02-15 10:29:00   来源:西藏日报

  每逢节假日,拉萨八廓街的藏香专卖店都会迎来销售小高峰,各类品牌的藏香不仅在区内畅销,还远销成都、北京、上海,甚至出口到尼泊尔、印度、新加坡等国。

  藏香,是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标志性符号之一,时刻伴随着藏族人民的生活。近年来,藏香名气高涨,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极大地推动了藏香产业的传承和发展。

  走进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吞达村,这个久负盛名的小村庄坐落在一个清幽的山谷中,穿过潺潺的溪流,就可以看到家家户户都是小洋楼,一阵阵藏香的清香扑鼻而来。

  在一座两层楼房前,记者见到了世代从事藏香制作的专业户次仁多吉。

  次仁多吉告诉记者,近年来,尼木县吞巴乡成立了藏香农民合作社,注册了“吞弥圣香”商标,现如今,藏香制作已成为吞巴乡的支柱产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乡现有220户藏香制作专业户从事藏香制作,藏香年收入达600余万元,藏香产业化发展带动旅游业发展,以吞达村为主的吞巴旅游文化景区已经开门迎客,群众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我从小跟父亲学习制作藏香,这门技艺让我们家富起来。家里盖房子花的13万多元都来自卖藏香的收入。”次仁多吉对记者说。现如今,次仁多吉用机器制作藏香,一年家里的藏香销售收入达5万元左右。

  吞达村和次仁多吉的故事,是西藏藏香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然而,几年前,劣质藏香产品充斥市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大大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用化学胶、化学香精制成的劣质藏香,不仅污染了空气,对文物古迹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劣质藏香严重影响了西藏藏香产业的发展,制定《藏香地方标准》刻不容缓。”自治区质量协会副秘书长罗布看在眼里,急在心中,“随着市场的发展,藏香逐渐成为西藏的一个特色产业,从生产到销售,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从农牧民到企业,很多人都在参与经营,因此,亟待出台一个行业标准来规范藏香产业的发展。”

  为了促进藏香产业的健康发展,让其进入高端市场,2010年,西藏自治区质监局启动了《藏香地方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经过两年的调研,调研组获得了大量有关藏香的翔实资料。

  2012年年底,自治区质监局成立编制小组着手进行《藏香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优格仓工贸有限公司等西藏知名藏香生产企业作为业内代表参加《藏香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

  2014年7月上旬,《藏香地方标准》(送审稿)通过相关专家技术审查,2014年8月正式颁布实施。《藏香地方标准》的制定出台,进一步提升了藏香的价值,促进了藏香品牌健康发展。

  “藏香不仅用于寺庙,还用于改善室内环境,因此藏香产品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西藏优格仓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龙日江措说,“只要我们大家都来共同维护藏香的形象,未来的市场前景不可估量。”

  “自治区地方标准是全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标准,对西藏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对于推动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促进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藏香产业的高速发展得到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关注和认可。”罗布告诉记者。

  《藏香地方标准》制定后,将作为西藏藏香行业生产、研发、实验、检测的唯一自治区地方标准,除了保证消费者权益和规范藏香发展之外,对藏香价值的提升也具有积极的作用,此标准出台以后,西藏所有藏香的生产和销售都要按此标准来执行。

  罗布告诉记者:“《藏香地方标准》对藏香的安全性能、使用性能、尺寸、烟尘量等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点燃藏香熄灭后不得再产生可见火焰;从点燃到熄灭,中途不发生自行熄灭的现象,所有批次的藏香都必须符合这两项要求。寺庙、家庭、办公等场所用藏香的可燃部分长度不超过600毫米,直径不大于8毫米。此外,标准还对藏香的香型、原料、技术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有了《地方标准》,对于我们从事藏香制作的人来说,既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保护,我们一定将这种美好的东西继承和传播开来。”龙日江措对于藏香产业的前景十分看好。

  原标题:清香传遍万里路

(责编:范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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