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久弥新 西藏文化产业欣欣向荣
   发布时间:2013-10-17 14:34:00   来源:西藏商报

  原标题:历久弥新 西藏文化产业欣欣向荣

  时间是一辆没有回程的列车,历史则是这辆列车走过后留下的轧痕,而文化就是时间与历史交合的产物。拥有悠久历史的西藏,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积累了浓厚的藏民族传统文化。而改革开放之后,西藏的传统文化在不断地发展与进步的同时,受到了外界更多的关注,藏民族文化也随之不断发展,走向世界。

  文物典籍 重点保护

  在旧西藏,文物保护几乎是空白。西藏实行民主改革以后,文物保护工作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早在1959年6月,中国就成立了西藏文物古迹文件档案管理委员会,集中收集和保护了大量的文物和档案典籍。同时,中央人民政府专门组织工作组分赴拉萨、日喀则、山南等地,对重点文物进行实地调查。布达拉宫、大昭寺、甘丹寺、藏王墓、江孜宗山抗英遗址、古格王国遗址等9处被列入1961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65年成立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专司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公布小昭寺、热振寺、楚布寺等11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其中急需维修的进行了维修。

  在上世纪70年代末,国家对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了大规模、有系统的普查、搜集、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整理了3000多万字的藏汉文资料,发表了1000多篇有关藏民族传统文化的论文,出版了《中国戏曲志·西藏卷》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还出版和发行了30多部民族民间文艺研究专著。

  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后,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布告》、《西藏自治区流散文物管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和规定,使西藏的文物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与此同时,西藏的文物保护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西藏现有专业文物考古工作者270余人,其中95%是藏族同胞。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西藏文化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协作和共同努力,西藏拥有了5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2个特色艺术之乡和1个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单位,还有2批、6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1位民间艺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抢救、整理、出版了261部藏文古籍。199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委托的专家对维修竣工的布达拉宫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维修的设计和施工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是“古建筑保护史上的奇迹”,“对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随后,在1994年12月,布达拉宫由于其本身价值与保护状况,被世界遗产委员会一致同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西藏传统文化中的瑰宝。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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