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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改革后西藏寺庙经济的发展模式

吴云岑   发布时间:2009-06-30 10:46:00   来源:西藏文化网

  十世班禅大师提出“以寺养寺”,并在扎寺进行试点工作后,西藏各地寺庙根据各自所处环境和经济状况,开展了形式各异、结构有别的寺庙经济活动,形成了不同的模式。

  1、生产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离城镇较远,处在适宜生产的地理环境。如:洛扎县卓瓦寺等。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植树造林)加工业和藏医药生产等。生产方式因生产条件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其中种植业、畜牧业、林业等由于存在生产资料所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加之由群众代耕、代牧问题突出而倍受世人关注。

  2、流通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公路沿线、市镇附近,适宜进行营销活动的地理环境。主要包括商业、运输、旅游业。因不需要土地和牧场,只需资金和人才,特别是位置优越,消息较为灵便,经营素质较好的大、中型寺庙,如哲蚌、色拉、布达拉宫、大昭寺、扎什伦布寺、萨迦、桑耶寺、强巴林寺等,往往借助寺庙是宗教场所,能吸引众多游客和信教群众的优势,从事着融运输、商店、旅店、服务业为一体的多种类型的营销活动。扎什伦布寺的“刚坚公司”,从事着跨区域的寺庙经济活动。这种模式是寺庙扬长避短的优势所在,应是寺庙经济发展的重点。

  3、消费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交通闭塞、偏僻、文化落后的地理环境。主要以收取布施和由僧尼家庭供养来维持寺僧的经济生活和宗教消费现阶段布施和化缘仍是寺庙经济的主要来源。寺庙僧尼人口的增长,要求寺庙规模扩大和生活性、宗教性消费的增长,寺庙收取布施和化缘的现象越来越多,本地布施少,僧尼就到外地化缘,拉萨街头化缘,甚至强行索要,每逢夏秋时节,僧尼纷沓而至藏北草原,成为信教群众的一种经济负担,影响着群众的经济生活和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4、传统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分布在那曲东部、昌都北部一带(色拉寺过去也曾发现有类似情况),寺庙僧侣沿用历史上形成的佛事基金形式募集财物。收入来源于当地信教群众,所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永久归属寺庙,信教群众仅享有寺庙年复一年的一次性简单的某一佛事活动的永久受益权。造成寺庙富裕、群众贫困现象的加剧。

  5、综合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交通要道、城镇附近,适宜生产型、流通型活动的地理环境。其经济活动具有生产型、流通型和大量收取布施的特点。

  现在寺院经济活动大部分是以寺僧自劳得食、自劳得利为前提,与旧西藏寺庙经济相比具有质的区别。

(责编:顾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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