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领袖,成为政治上的领导者,在西藏史上以八思巴最早。
八思巴在一二五三年与忽必烈在六盘山相会,忽必烈“与语大悦,日见亲礼”,到了一二六○年,世祖登基,尊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任为中原法主而统天下教门。
八思巴以国师身分统天下教门,在至元(一二六五)以国师的身分返回西藏,在萨嘉寺接见各地政教领袖,并命本臣驻萨嘉,处理全藏的政务、地方上则以万户长分治十三万户府,而建立了萨嘉王朝,也正式确立西藏政教合一的制度。八思巴此次在西藏只停留不到一年的时间即返京。至元七年(一二七○)八思巴升号为“帝师大宝法王”,同时回到西藏,驻锡萨嘉,到至元十一年(一二七四)才返京。但八思巴返京后,即辞去帝师之位。回西藏七年后,即至元十七年(一二八○)八思巴示寂。
尽管《元史·释老传》有“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及“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说法,且在藏文青册中,亦记载八思巴在土番曾亲自监督本臣,然而法王对于政务,亦以监督本臣为主,通常只处理教务,一般政务仍由本臣治理。因此本臣为土番本土实际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宰相之职。其后有继八思巴为法王者,亦只理教务,俗务仍由历任本臣治理。这种本臣制,即为八思巴及萨迦政权政教合一的特色。
初期达赖喇嘛制和八思巴的政教合一方式十分相似。达赖五世请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入藏,灭藏巴汗后,建立达赖喇嘛政权。但是达赖喇嘛也只治理教务,俗务则命第巴( sde srid )管理。其后虽然废第巴制,改为噶厦制,但政、教分治的模式不变。大体说来,名义上政教同出自达赖喇嘛,而实际上政治俗务则由噶厦政府的官僚组织执行。
西藏的社会结构,原分为贵族与平民两个阶层,后来僧侣逐渐在社会中独立为一个阶层,于是便成了贵族、僧侣、平民三个阶层。三个阶层中贵族和僧侣结合成统治阶层,而平民不论贫富均为被统治阶层。僧侣能成为统治阶层,是分享贵族的统治权。僧侣的来源包括贵族和平民,因此成为社会阶层流动的管道,也具备了阶级调和的功能。所以僧侣能成为社会中的重要阶层,乃至于能不断发展教团的势力,与西藏的社会结构有极大的关系。僧侣制度及教团力量的增长,也发挥了维持社会阶级稳定的作用,使贵族长期保有统治权。这些都是使教团在西藏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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