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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信仰与土族女性社会化问题初探

   发布时间:2011-08-12 08:51:00   来源:西藏研究

  社会化是指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一个动态过程,各个民族因其文化形态的不同,其社会成员的社会化标准也就具有不同的规范。对于生活在甘、青地区的土族社区中的个体来说,社会化渐趋完成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就是逐步成为一个成熟的宗教信仰者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体从婴幼儿期开始,学习宗教知识,接受宗教规范,模习宗教行为,积累宗教经验,最终成为一个成熟的宗教信仰者。而对于信仰藏传佛教的土族女性来说,因为身心结构的特殊性和社会要求的差异,这种必然选择的过程又有不同于男性的特色,以下笔者即对这一问题作一探讨。

  一、土族女性杜会化过程简述

  (一)婴儿期

  婴儿期的土族女性,只是宗教文化被动的承受者,父母作为这一时期主要的宗教影响施予者,也丝毫不忽视自己培育子女宗教意识的职责,于是,婴儿在诞生之初,甚至在诞生之前,就已沐浴在了宗教的慈光之中。

  1、求子习俗中的宗教行为

  生育行为是人类繁衍的前提,因其重大的社会意义,家庭和社会都非常重视这一问题。相对于汉民族求子习俗的系统性和规模性,土族的求子习俗则显得简单得多,它所体现出来的最明显的特点,便是送子神灵和宗教神灵的合二为一。

  土族女性认为,孩子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所以,她们以一种十分达观的态度对待生育,婚后一两年内不生育对她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三年以上仍无子嗣,她们就会加大自己礼神敬佛的力度,以弥补自己的某种“过失”。这类活动一般以两种方式呈现出来:一种是以宗教饰物和僧人衣饰为主要内容的宗教刺绣活动;一种是囊尼活动。对于这两种方式而言,主要表现在以此种方式积累现世的功德,以满足此生的愿望。对于尚无子嗣的土族妇女而言,这些行为在更大程度上就含有了求子的愿望。

  2、孕俗中的宗教活动

  怀孕以后的土族妇女,要遵从许多禁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几乎被所有正式的宗教场所所拒绝,她们不再进家中的佛房,也不能进村庙,更不能进寺院的经堂。她们只可以在寺院经堂和村庙外围的空地上进行磕头、煨桑、转古拉、念嘛呢等活动。那些经常或偶尔流产的妇女,要更加虔诚地求神拜佛,其宗教活动的内容和频率都比平常增加了许多。也就是说,正在孕育新生命的母亲尽管被正式的宗教活动场所拒之门外,但为求得新生命的健康成长,她们仍在宗教禁地的边缘更加虔诚地礼敬佛祖,求其佑护。

  3、诞生礼仪中的宗教活动

  土族婴儿的诞生礼仪,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贺生和祈福的意味,而这些活动又都有鲜明的宗教色彩。婴儿的命名仪式虽然因其性别的差异而略有不同,但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男婴的命名仪式一般都要到寺院去请喇嘛命名,女婴的命名仪式较为简单,满月时由爷爷或者父亲随口一叫,而后在婴儿的额头上抹一点酥油,默念数遍嘛呢经文,以求圣佛的佑护,使命名仪式即告完成。再从名字的含义来看,其内容也多与佛教有关。最为常见的婴儿名字如卓玛(度母)、卓玛吉(幸福度母)、加洋(文殊)等,一般都具有浓郁的佛教色彩,就是一些表达吉利之意的名字如白玛央金(妙音莲花)等,亦蕴含着佛教的某种精神。除上述这些活动外,在新生个体成长的过程中,还要向大德高僧求取护身结、护身符等,以求圣佛的佑护或加持,使新生个体健康成长。

  (二)幼儿期

  在幼儿期,由于个体本身生理和心理上的局限性,使他们不可能同更多更远的宗教环境相接触,因此,家庭成为这一时期一个相当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全民信仰藏传佛教的土族村落中,几乎所有的院落都可以被视为一个小型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大门门楣上贴有经幡,门内右侧墙壁上部一般都设置有一个小方洞,里边摆有一盏酥油灯,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五便点燃灯火以敬神佛;小方洞上罩一块红布,上面印满经文;院子的中心位置,一般都建有与花园融为一体的桑炉和嘛呢旗杆;有老人的人家一般都在院子的清静之处建有专用的佛房,即便没有专用的佛房,也必备有供佛用品,如酥油灯、清水碗等,置于正屋的尊贵位置,以便早晚进行点灯、诵经、供佛等宗教活动。此外,还有爷爷、奶奶、父母等亲人手中的嘛呢念珠、嘛呢古拉以及他们不绝于口的嘛呢经文等,这些都是构成新生个体成长的外部宗教环境。而他们就是在这样一个氛围中经受着宗教的耳濡目染。

  (三)少女期

  这一时期的土族女性,由于身心渐趋成熟,她们处于一种性别自觉的状态,即开始意识到自身同男性的诸多差异,如生理构成、心理变化、社会地位等。但是,在笔者对宗教问题的调查中却发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在宗教面前社会文化并没有赋予少男和少女差别很大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在宗教信仰问题上,未婚男女的地位基本上是平等的。少女除了在某些特殊的时候(如经期)不能靠近神佛外,其他的时候并无明显的宗教禁忌。她们可以随意地帮助父亲擦拭宗教器物或到寺院去求医问药,当地人认为这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即便在有些大型的年节煨桑活动中,只要少女愿意,她们也可以结女伴前往,只是由于山高路远,这类活动一般是由男孩子完成的。这一阶段女性的宗教活动值得一提的是看“观经”。①观经活动是一种在寺院中由戴面具的僧人表演以表达宗教奥义的神舞,而与之相随的“花儿会”(当地人称之为“人浪人”)更得到了少男少女们的喜欢。

  在“花儿会”上,少男少女们自由的歌唱、攀谈、调笑,借以认识朋友、了解异性,对于当事的少女来说,更是怀着一种激动和兴奋的心情在等待“花儿会”,然而,在表面上她们仍会声称自己是去看观经的,因为,据说在这一天坚持看完观经的全过程,就会免遭堕入“三恶趣”之苦。那么,为什么神圣庄严的宗教活动会和浪漫热烈的异性情爱水乳交织在一起呢?为什么人们对此也熟视无睹呢?这需要从人类的心理中去求得答案:“在蒙昧初开的时代,性器官便成为一种神圣的东西,而性的功能也就从而取得了宗教上的尊严。生殖之事,造化生生不已的大德,原始人很早就认识,是原始文明所崇拜的最大一个原则”。②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原始思维,土族的宗教信仰体系以一种宽容而巧妙的方式,为少女性心理的成熟提供了良好的沃土,适时地满足了她们的一部分社会化要求。这样一种健康的心理体验,无疑顺利地推进了少女们的社会化进程,避免了其他许多文化背景下可能而且应该出现的社会问题和心理障碍。

  (四)少妇期

  从少女到少妇的过渡,桥梁是结婚仪式的举行,它改变了女性的社会角色,也加深了她们社会化的程度。

  土族的婚姻过程大致可分为提亲、订亲、送礼、结婚4个阶段。这一过程与当地汉族人民的风俗大同小异。所异之处,主要在于土族婚姻的自始至终都要祈求圣佛的佑护。尤其是正式结婚的时间要由喇嘛依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择定,个别生辰八字不合者要由喇嘛为他们念经禳解,使之相合。结婚的这天,迎新的队伍到女方家后,新郎要跪拜女方家的佛像,一来感谢其在此前对女方家的佑护,二来祈求此后继续佑护家道的丰盈富足。新娘被迎至男家后,首先要做的仍然是对男家所供佛像的跪拜顶礼,在求佑护。在出嫁前一天,女家一般要举行较为隆重的饯别仪式,即首先请来亲戚朋友,在院中的桑炉中煨起桑火,在佛房或供有佛像的屋子中央置一供桌,供上礼品、点燃酥油灯、献上清水碗等。其次,宴会之后,再在佛像前举行展礼仪式,即将陪嫁物品一一摆在红毯上陈列,请出待嫁的女儿,叮嘱一番,以表为人父母者的爱女之情。次日,新娘被迎新郎家后,同样男方家的庭院中也煨着桑火,设有供桌,献有祭品,点着酥油灯,在新郎新娘跪拜佛像、灶神等的过程中,男家的妇女们在佛像前不断地向他们身上撒粮食、铜钱等,以求佛陀佑护自家人丁兴旺、五谷丰登。

  就婚配观念而言,土族人民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着宗教信仰的影响。如一般主张与同族或与藏族、蒙古族等信仰同宗教的民族通婚,与汉族通婚者较少,与回族通婚者则极少,这与不同宗教信仰者的生活方式和禁忌的不同有很大的关系。

  (五)母亲期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母亲期是指生育后至当祖母前的这一阶段。而这一阶段正是个体体力旺盛、精力充沛的时期,也就是个体生命力和创造力的黄金时期。因此,母亲期的土族妇女不仅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而且也是社会的主要劳动力,她们除了要处理家庭中的一系列繁杂事务外,也承担着耕种庄稼等经济劳动的任务。因而,一方面,这一时期土族女性的宗教行为尽管有极大的自主性,但因受时间、体力、精力等条件的限制,相对较少,即是一些大型的、正式的宗教活动,如看佑宁寺的观经、做囊尼等活动,也很少能完整的、尽情的享受。另一方面,母亲角色是由生育事实来确认的,而土族女性的生育行为在求子、怀孕、临产、贺生等各个重要环节上又均被打上了浓厚的宗教色彩。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生育的各个环节上,都要请喇嘛占卜或禳解。如妇女不孕时求喇嘛念经;临产前丈夫要到寺院煨桑以求顺产等。2、产妇有许多严格的宗教禁忌。如产妇的污血历来被认为是不洁之物,所以她们绝对不能靠近佛像、佛房、寺院,以免冲撞了神灵,甚至家中有产妇(指生育孩子后未满月者)的男子也不能参加一些大型的、正式的宗教活动,否则被视为亵渎神灵的行为。

  这一时期的女性,除了在生育中有上述的宗教禁忌外,日常生活中的禁忌也远比未婚时复杂而繁多,如她们一般不能和公婆、丈夫同炕而食,不能不穿长衫就出现在长辈面前(以前的要求更为严格,甚至要求戴帽子),不能在经期或同房后去动宗教器物。如果不幸成了寡妇,则禁忌更多,不能参加婚丧嫁娶活动,也不能去看未满月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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