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魔觉域法
“四魔觉域法”,是玛久拉仲依据帕丹巴桑杰之舅父圣天的《般若波罗蜜多秘诀》,并结 合自己独特的实践而创立的一种教法义理。四魔觉域法,亦可称作四魔断境法,是觉域派教 法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教法义理之一。觉域派认为,“我执”是无明的根源,它象“魔”一样 非常可怕,倘若不断除“我执”魔,它的侵扰就会不断。觉域派所说的“魔”,并非一种体 大而十分恐怖的实体,它产生的根源是“自我之心”。而四魔觉域法,就是针对“自我之心 ”,把“心”作为“境”或“对境”,并分别为“四魔”而修持的教法。
觉域派四魔觉域法中的四魔分别为:有碍魔、无碍魔、喜乐魔和执著魔。
1、有碍魔及其断除法
有碍魔,是一种依赖于外在之境,即外在客观物事物,并由感官或感觉器官产生 的魔。 关于有碍魔,玛久拉仲解释道:“当眼根观见‘色’境时,以善、美之‘色’,会产生贪 著、爱恋之感;对恶、丑之‘色’则会产生厌恶、憎恨之心。以此类推,由耳根、鼻根、舌 根、身根,诸根所识的声、香、味、触。如果各自的境或对象是美的、善的,便产生贪著、 爱恋之感,反之,是丑的、恶的,则生起厌恶、憎恨之心,故此,谓之为“爱、憎二取(执) 之魔’。由于这种在诸感官之境中真实存在,而就此生起的贪著、爱恋、憎恶,已真实地挂 碍、牵帛诸根,即各感受器官遂侵犯了众生有情,且构成束缚世间有情,即轮回流转之基因 ,故此谓之为魔。因为它已挂碍、牵掣了实有的善的或者恶的外境对象,由此成为魔, 故又称之为有碍魔”④。
如何才能断除有碍魔,玛久拉仲认为,就根识所观见的外在对象,即“色”而言,本体本 无自性,它显现的只 是一种“假有”,实际上并没有能够构成“我”,并非真实存在。因此,对这种“假有”所 执的贪著,或者憎恶,也是虚空的,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能以此,即自性空观想修行,就 能 断弃对“假有”所执的贪著、憎恶等,并从“色”境中获得解脱。同样的道理,耳识的对象 ,即境,是声音,鼻识的对象是香,舌识的对象是味,身识的对象是触,就声、香、味、触 诸境而言,本体本来就没有自性,即自性空,诸根识之境显现的只是“假有”,所以,对诸 根识之境产生贪著、憎恶等,实际上是虚空的,如果能以自性空观想修行,即可断除对诸根 识之境所生起的贪著、憎恨等感情,从而从诸根之境中获得解脱,以达到断除一切有碍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