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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赤祖德赞弘法

   发布时间:2009-06-29 13:09:00   来源:中国藏传佛教网

  赤祖德赞(又名热巴巾,公元815——814年在位)时期,是吐蕃佛教的鼎盛时代。这位赞普在前任几代赞普奠定的良好基础上,将吐蕃佛教推向发展高潮。赤祖德赞主要采取了几项有利于弘扬吐蕃佛教的措施:

  第一,敕令核订旧译佛经,使译经工作走向标准化、正规化。因为以往的佛经大多是从印度、汉地、尼泊尔、西域、迦什弥罗等不同地区的不同文种翻译而来,而且都是不同时期由不同地区的僧人翻译,不但译经的语词不统一、无规则,而且语义艰涩难懂。这对在吐蕃社会中传播佛教极为不便,尤其对吐蕃人通晓译经内容带来很大困难。所以,赤祖德赞邀请大批外籍僧人,主要是从印度引进的高僧大德,他们协助吐蕃学僧厘定佛经译语,以及解答佛经翻译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赤祖德赞在完成厘定译语的工程之后,便颁布命令,无论何时,均不得逾越厘定译语的规则翻译佛经;译经人员必须学习厘定译语的规则,将过去翻译的佛经,以新厘定的译语或术语来重新审定或订正。随着厘定译语规则的出台以及严格实施,吐蕃的译经事业走向正规化。

  与此同时,赤祖德赞又特意在拉萨河中游的南岸,创建了吐蕃历史上最著名的九层金顶宫殿,称为“乌香多宫殿”,它既是宫殿又兼作寺院。乌香多宫殿的建筑形式,《西藏王臣记》有记载:“底部三层用石料,中部三层用砖料,顶部三层用木料筑成”。可见,其建筑形式别具一格,壮观无比,“形如大鹏冲天飞翔”。乌香多宫殿的顶部三层中供奉着赞普的本尊神像,并在顶层走廊内安排僧人讲经说法,中部三层中居住着被供养的僧侣,底部三层中设立王臣住处。

  此外,赤祖德赞时期,为出家僧侣创造优厚的物质生活条件并给予特权。比如,赞普拟定僧侣在乌香多等宫殿或寺院里时常念诵佛经的制度,同时法定每七户人家供养一位僧侣,并制定刑法,如有人反对佛教或轻视僧侣,便用刑法来惩治。甚至在吐蕃王朝中设立宗教大臣,由钵阐布贝吉永丹担任,位居其他大臣之前,可直接干涉对内对外的军政大要。为了提高整个僧众的社会地位,赤祖德赞还以身作则,将自己的发髻上系一条长长的丝巾,丝巾下端敷于僧座,令僧众坐在上面。

  由此可见,佛教及其僧侣在赤祖德赞时,受到极高的礼遇,从而激发佛教僧侣的积极性,使佛教在吐蕃得以发扬光大。赤祖德赞时期,使佛教寺院在吐蕃社会中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实体。因为许多寺院不仅拥有属民和特权,而且占有土地、牧场和牲畜。这说明佛教僧人在赤祖德赞时期,已经成为吐蕃社会中享有崇高地位的社会阶层。正如藏族著名学者东噶?洛桑赤列教授在他的《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中所讲:“到赤祖德赞时期,对一些寺院赐给了土地、牧场、牲畜等,从这开始,佛教僧人中的一部分开始转化成拥有寺属庄园的地主阶级”。
然而,由于赤祖德赞在吐蕃推行佛教至上的政策,如在政治上向佛教僧人赐予特权,在经济上扶持寺院建设等等,激起不少臣民的不满情绪。最后导致赞普赤祖德赞被谋杀,佛教面临一次巨大的厄运。

 

(责编:顾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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