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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增贡布:关注歌舞艺术发展中的若干现象

尚久丹    发布时间: 2010-07-02 11:56:00    来源: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

  1978年,西藏歌舞团首次以单独组团的方式出访北欧五国,为当地观众奉献了一台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西藏歌舞。近年来,精心创作编排的大型风情歌舞《天上西藏》在东欧三国成功上演,受到国外观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让民族民间艺术走出国门,推向世界,是很多民族文艺工作者一直以来的梦想。然而,在西藏歌舞艺术正逐步走向世界舞台之时,西藏歌舞团团长丹增贡布却认为,当前在民族歌舞艺术的保护和传承中出现的一些现象,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文艺工作者的反思。

  6月29日,西藏歌舞团团长丹增贡布在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第二届代表大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他表示,向世界推广西藏的歌舞艺术是发展西藏文化的题中之意,但在借鉴融合国外优秀艺术手段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彰显民族自身特质。

  转变观念 不可盲目照搬国外元素

  “现在有些藏族歌舞,如果在歌词中去掉巴扎嘿之类的词,或者舞蹈者脱去藏族服装,观众可能就不知道是藏族歌舞。”丹增贡布略显无奈,“有些藏族舞蹈中还加入了disco的元素,有点不伦不类。”说着他站起身来示范了一下。

  丹增贡布表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家对弘扬民族艺术的重视和投入力度加大,艺术从业者的视野进一步开阔,观念不断更新,理念和表现形式有了很大提升。但随之出现的一些现象也不能不引起重视。以舞蹈为例,部分艺术创作者为了赶潮流,盲目学时尚,不分青红皂白地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里大加国外“迪斯科”、“爵士乐”的节奏和韵律,其鲜明特征是从身躯的律动到审美的追求全面模仿,表演方式张扬夸张,很不符合民族自身的性格特征和行为特点。这样的民族民间艺术作品很可能会模糊了地域与风格特色的差异,如果抛开服装和装饰,民族自身的特色所剩无几。

  摒弃浮躁 增强藏民族自身特质

  “其实藏族的歌舞与自然环境、民风民俗、宗教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非常规范也非常讲究。宗教的歌舞场面和民间的歌舞有严格的区别,如牧区的‘果谐’和农区的‘果谐’,从舞蹈的律动到体态,包括打扮都有很大区别”,丹增贡布一边示范各种舞蹈的不同之处,一边详细地介绍说,“‘堆谐’、‘朗玛’、‘昌都锅庄’、阿里的‘宣’和林芝地区的‘波’都是如此,传统宗教的‘羌姆’、‘卡鲁’、‘谐钦’更不用说了,甚至村与村之间都不一样。一江之隔的拉萨河对岸赤巴村和拉萨市内的歌舞,从习俗特点到语言都有很大不同,这都是由于不同历史、地理环境和生活习俗以及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形成的文化现象和艺术特征”。

  丹增贡布认为,当前国家强大的文化政策推动了民族民间歌舞艺术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因此民族艺术工作者更应该摒弃浮躁心态,真正思考和认识民族歌舞艺术的精髓之处,由此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真正使祖国各民族优秀的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

  保持特色 吸收国外优秀的艺术手段

  要想真正了解本民族的艺术精髓,丹增贡布认为首先需要艺术工作者转变观念,加强社会责任感,其次要贴近实际生活,贴近实际,从灵魂深处认识到“生活是创作的唯一源泉”这个道理。

  “并非不可以吸收国外的东西,但不要不假思索地照搬照抄”,丹增贡布表情严肃,认真地说:“在中国民族文化艺术走向世界舞台的时候,民族本身的特质是根本,也是基石。在充分体现民族自身特色的前提下,艺术工作者可以认真学习一切国内外先进的创作手段和方法,变为自己强有力的表现方式,这样才能创作出特色鲜明、手段新颖、作品不走样,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民族的精品力作。“就好比穿着西装,但眼神、表情、肢体语言所表现出的或粗犷或奔放或内敛的感觉,一定要彰显民族自身的特质。”丹增贡布的眼神透着坚定。

 

(责编: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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