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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政协常委甲日巴·洛桑朗杰: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高启龙    发布时间: 2010-09-14 14:33:00    来源: 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今年70岁的甲日巴·洛桑朗杰,是拉萨市政协文史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工作人员,系区政协八届、九届委员,拉萨市政协六届、七届、八届、九届委员(1996年至今任拉萨市政协常委),曾任拉萨市人大六届、七届、八届代表。

  作为爱国人士,甲日巴·洛桑朗杰多年来始终坚持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在多次重大事件中,他都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局势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1982年,他到市政协工作后,一直把不断学习、坚持整理文史资料工作当成自己最大的事。在近30年时间里,他编著文史资料书籍近20本。他先后参与了《拉萨地区重大藏传佛教节日简介》、《拉萨重大宗教节日的史记与注释》、《布达拉宫广场的变迁》、《甘丹寺和甘丹寺赤巴传》及拉萨市七县一区史等的编撰发行工作;参与完成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政协文史资料丛书《团结卷》、《科技文教卷》、《经济卷》、《政治卷》的编撰任务;尤其参与编辑的《老城史话》获全国优秀文史资料提名奖;此外,他还在《西藏研究》、《西藏佛协》、《雪域文化》、《西藏日报》、《拉萨晚报》等刊物上发表了多篇文章。

  上世纪90年代,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居住在曲桑寺的甲日巴·洛桑朗杰,在给尼姑进行文化知识补习的同时,还对她们进行爱国爱教和法律法规教育。他把对僧尼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通过向僧尼作“关于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专题讲座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僧尼的爱国守法意识。从1999年开始,甲日巴·洛桑朗杰被西藏大学藏学院聘为客座教授,他积极结合“五五”普法,用史实和自己的亲身经历,对师生进行法律法规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

  甲日巴·洛桑朗杰说:“我经历过新旧社会,明白一个真理,就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没有党的恩情,就没有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我要在鲜红的五星红旗下,做一名热爱祖国,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民。”这一句心里话,道出了一名普通公民对祖国的一腔热忱,对法律的无限崇尚。

 

(责编: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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