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工程外,拉萨市文物局作为委托法人,组织实施大昭寺安消防配套保护工程、大昭寺千盏灯殿改扩建及唐蕃会盟碑保护工程、拉萨关帝格萨拉康保护维修和展示以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拉萨市积极争取北京援藏资金,实施了拉萨市曲贡遗址保护规划、拉萨市“数字文保”系统建设工程和西藏牦牛博物馆建设工程。曲贡遗址保护规划已完成。拉萨市“数字文保”系统建设工程正在实施,计划在2015年内完成。西藏牦牛博物馆现已完成主体建筑场馆,计划2014年5月18日试运行。2012年以来,拉萨市文物局还组织实施了乃琼寺德央多吉抢救性维修工程和唐加寺抢救性保护维修工程。2013年在老城区实施或计划实施的还有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旧址陈列馆建设工程、根敦群培故居纪念馆工程、朗孜厦维修工程、下密院壁画修复工程和大昭寺壁画保护工程。其中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旧址陈列馆已于2013年7月1日开馆。
为保持八廓街历史风貌,在实施的老城区保护工程中,拉萨市文物局指派专人随施工单位进驻文物古建大院和历史建筑对工程中文物保护措施的落实进行指导监督。
三、制定法规和保护规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为工作方针,拉萨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保护规划。1992年以来,拉萨市先后颁布实施了《拉萨市八廓街详细规划》、《拉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拉萨市文物保护规划》、《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年)、《拉萨市老城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使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有了科学、规范、具体的依据。
2009年国务院新批准的《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江苏援助制定)从市域、城市中心区、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四个层面提出了保护的原则、目标和措施,从文物保护单位的功能定位、交通组织、建筑本体、历史环境、传统风貌、建筑高度六个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范和标准。拉萨市委印发了《拉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2011年),确定10个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四、筹备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拉萨市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准备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宣传部、统战部、教体局、财政局、科技局、文化局、文物局等16家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文物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请示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了普查工作的意义、具体要求、方针原则、普查范围等,落实了组织保障、工作职责、经费来源、宣传交流等工作责任。现在,拉萨市文物局根据国家文物局以及自治区文物局的总体安排,正在草拟《拉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方案》,同时积极上报文物普查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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