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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帮扶藏籍高校毕业生来闽就业实施方案

连长梠    发布时间: 2012-12-11 13:31:00    来源:中国西藏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今年11月福建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会同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帮扶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来闽就业实施方案》,明确了福建省就业援藏的帮扶对象及任务、帮扶原则、帮扶办法、工作程序、组织领导等事项。

  福建省就业援藏的帮扶对象为: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即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经全日制学习,学籍在西藏高校或高考前户籍在西藏、学籍在区内外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要求,福建省每年将帮扶100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来闽就业,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不少于10个,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岗位不少于60个,其余30个安排在效益较好的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

  为做好就业援藏工作,福建省专门成立了就业援藏办公室,负责就业援藏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福建省公务员局,挂靠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由福建省对口办、财政厅、公务员局、国资委、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和福建省援藏工作队组成。(本文由福建省第六批援藏工作队提供)

(责编: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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