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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援藏援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张先明    发布时间: 2011-05-10 15:55: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援藏援疆工作指导小组6日召开会议,专题听取自第三次全国法院援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工作情况汇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要求全国法院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按照王胜俊院长关于做好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强化人才智力援助,突出审判业务援助,保障资金项目援助,不断探索援藏援疆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主持,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参加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据介绍,近一年来,全国法院以智力援助为龙头,以项目援助为支撑,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法院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按计划向纵深推进。在援藏方面,西藏高院分别与对口援助法院共同签订了智力和物资援助工作协议,扩大援藏干部覆盖面,建立审判骨干培养机制,加大对西藏法院的科技援助,加强对藏族法院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江苏高院与拉萨市法院,广东、福建法院与林芝地区法院,上海法院与日喀则地区法院,辽宁法院与那曲地区法院,河北法院与阿里地区法院,安徽、湖南法院与山南地区法院,天津法院与昌都地区法院均签订了人才智力援助工作方案,并已开始实施。与西藏法院签订项目援助协议的高级法院,也都努力做好资金和物资援助工作。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法院也根据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藏区法院展开省内对口支援工作。

  在援疆方面,新疆高院党组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区法院把受援工作的基点始终定位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上,引导全区法院把全国法院的无私援助转化为高标准做好新疆法院工作的动力。全国法院主动与新疆对口受援法院联系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援助和受援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辽宁高院与塔城地区法院,大连法院与石河子市法院,江苏法院与伊犁州法院、克州法院,湖南法院与吐鲁番地区法院,福建法院与昌吉地区法院,河南法院与哈密地区法院,黑龙江法院、吉林法院与阿勒泰地区法院,湖北法院与博州法院,北京法院、安徽法院与和田地区法院,广东法院与喀什地区法院建立了对口援助关系,并制定了具体的援助计划。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张军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西藏、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西藏、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国法院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准确把握西藏、新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援藏援疆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西藏和新疆法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要大力推进援助项目落实,确保援其所需,援尽其用,把法院系统援藏援疆工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责编: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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