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心西藏 全国支援西藏

首页 > 援藏 > 对口支援

广西检察院与阿里检察院签署三年对口援藏协议

梁洪 欧阳军    发布时间: 2011-05-18 16:36:00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5月1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和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在南宁签订了2011年至2013年对口支援工作协议。

  “援助的内容很广泛,这对阿里分院的发展将是巨大的推动。”阿里分院检察长勇扎介绍说。协议就援助内容作了具体安排,在检察业务援助方面,每年确定一个检察业务主题,双方人员到对方院参观学习、指导工作1次;3年内,举办1期以履行检察职能,维护民族团结,确保边疆稳定为主题的研讨会;适时邀请对方人员参与重大、典型、疑难案件办理;广西积极协助阿里分院在广西境内调查取证,特别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收集和固定证据。

  干部人才援助方面,广西每年安排阿里分院3名人员参加岗位实践锻炼;每年安排阿里分院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到广西检察机关挂任相应职务领导助理;根据需求,广西适当选派干部到阿里分院帮助指导工作。在资金和项目援助方面,广西在接受和安排阿里分院人员培训、锻炼中,在培训、住宿等费用上给予支持,承担或减免相关费用;广西每年向阿里分院提供30万元的资金援助,用于解决基础设施、信息技术、装备建设方面的实际困难。

  协议书签订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向阿里分院提供援助资金30万元。

(责编:南卡)

我要留言:

         
热文推荐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