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西藏法院工作,我们责无旁贷;维护西藏稳定,我们责无旁贷……”中央第三、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站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巩固国家边防,推动西藏经济发展、局势稳定的战略高度,确立了对“西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考虑,全力支持”的援藏工作原则,从人、财、物等各方面都给予了西藏大力援助,先后两次召开全国法院对口援藏工作座谈会,举全国法院之力支援西藏法院建设。
从物质资金上给予大力援助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对口援助法院按照全国法院援藏工作座谈会的总体部署,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多方筹集,向西藏法院系统援助资金达
7180万元。其中,江苏、上海、山东、天津、安徽、湖南、湖北、浙江、辽宁、广东、福建、江西等省市法院在圆满完成援藏任务的同时,计划外援助资金达1091万元;重庆、陕西、云南等省市法院虽没有援藏任务,但始终把西藏法院面临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主动参与援助工作,共援助资金279万元。
除了资金上的援助,全国法院系统还为西藏各级人民法院订制了多种报刊杂志,为西藏基层法院提供学习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西藏基层法官的法律业务水平。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一直为阿里、那曲两级法院免费赠阅《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和《法律适用》等报刊。从今年7月份开始,人民法院报社以后每年将为西藏中、基层法院、所有派出法庭赠阅《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人民法院出版社还为西藏法院赠送价值近12万元的法律图书、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网络版软件及“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单机版软件。对口援助相关省法院相继为西藏各中、基层法院赠送电脑、法规数据库光盘和上万册法律书籍等学习资料。
为西藏法院系统培养法官队伍开展援藏工作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兄弟省市法院共选派45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优秀干部到西藏各级法院工作。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和带出了一大批审判业务骨干。
按照就近、方便、实效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专门为西藏举办了2期审判业务骨干专项培训,免除了全部培训费用。及时批准设立了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积极与北京大学联系协调,在西藏分院设立了北京大学远程网络教育教学点,全区法院534人通过学习获得了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法律本科学历,大大提升了西藏各级法院干警的法律业务水平。
以转变观念、开阔视野、提高办案能力为重点,采取跟案、跟师学习方式,积极为西藏培养审判业务骨干。第二次援藏会以来,西藏法院共选派314人次到上海、重庆等省市法院跟案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西藏法官思想观念、司法理念和审判技能明显提高。
加强业务指导大力加强协调支持力度,有效解决制约西藏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从西藏实际出发,在项目建设、人员编制等方面加强了与国家发改委、中编办的协调力度,着力解决西藏法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特别是针对西藏法官严重短缺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国家司法部的协调联系,在实行西部线、西藏线的基础上,推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试点线,使西藏法官短缺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大力加强业务指导,有效解决在西藏司法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和对口援助法院针对西藏法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实际,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藏帮助指导工作,协调成都中院就信息化网络建设达成了技术援藏协议,选派技术人员进藏,全面负责项目审查、施工监理等工作,顺利启动并圆满完成了一级专网和自治区高法机关局域网建设。特别是在重大紧要关头,最高法院领导多次进藏,亲临一线,把握方向、把握政策,为我们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全国法院第二次援藏工作座谈会以来的8年,是西藏各级法院发展最快、变化最大、进步最快、发展最好的8年。全国法院系统援藏工作的深入实施,全面提升了西藏法院维护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能力,有效改善了西藏法院的司法环境,极大地增进了西藏法院与祖国内地鱼水般的感情,是祖国大家庭各兄弟民族亲如一家、全国法院亲如一家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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