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7月,西藏自治区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值达到56.79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长32.69%。其中,出口总值为56.07亿元,占边贸总值的98.73%,增长31.96%,进口总值为7214万元,增长1.3倍。
拉萨海关负责人称,1至7月,西藏自治区边贸延续了近年来总量不断增长屡创新高的势头,进出口总值双双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该负责人分析主要原因除西藏自治区独有的作为我国与南亚次大陆地区主要陆路通道的区位优势以外,更主要的是受惠于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边境小额贸易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据了解,在出口方面,近年来国家出台倾斜政策,大力支持西藏地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使得青藏铁路和中尼国际公路的联网运输能力全面提高,确保了我国内地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相关产品得以顺利通过内地——西藏——尼泊尔陆路途径实现出口。同时,自治区为贯彻“兴边富民”政策,先后实施出台的外贸促进政策,保证了西藏自治区特色自产产品的出口。在进口方面,1至7月进口贸易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给予尼泊尔等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享受的“零关税”政策待遇内容不断延伸扩大,包含了原产于尼泊尔的民族特色产品,促使相关产品的进口总值出现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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