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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正式试行居住证制度
 
田志林   发布时间:2013-01-04 09:21:00   来源:《西藏日报》

  2012年12月27日上午,拉萨市举行居住证首发启动仪式,拉萨市居民在市区14个派出所均可办理居住证,拉萨市各便民警务站不办理居住证。
  据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试行居住证制度将着力解决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推进平安西藏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服务群众为基础,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首批试点地市为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和昌都地区。该居住证有效期分为一年期和三年期两种,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办理,公安机关办理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此次推行的居住证的使用范围更广,比第二代身份证要薄,制作的技术更为先进。居住证的正面有持有人的照片,右侧用藏文和汉字注明了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另外,还标注有该居住证的使用期限。所有居住证的背面信息都一样,底纹是布达拉宫的照片,上面用藏文和汉字写有“西藏自治区居住证”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制”的字样。

(责编: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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