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上海、江苏、重庆等省市已经在我区举办了专场招聘会,取得了较好成效。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鼓励和吸引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上海市就业,上海市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放宽了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在沪就业的西藏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按规定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毕业生在沪就业可以申请公租房
今年以来,上海市陆续提供了61家单位的136个高质量岗位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愿意到上海就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登陆“上海公共招聘网”,按照招聘要求自主应聘合适的岗位,并于9月15日在我区举办了西藏籍高校毕业 生专场招聘会,也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鼓励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上海就业,上海市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
“在户籍和居住证方面,上海市放宽了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在上海就业的西藏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按规定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而且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参加上海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录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该负责人说,在工作福利方面,对来沪就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作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录用,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还将结合企业实际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提供租房补贴或职工宿舍等帮助,毕业生也可根据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我区生源在沪毕业可享受培训费补贴
该负责人介绍,到上海市就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在职业培训方面,西藏生源的上海市高等院校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度上海市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相当于中级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鉴定费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以上项目或创业能力培训项目且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50%培训费补贴。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过一次鉴定费补贴的,还可以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