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讯 西藏民主改革60年来,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修正取得卓越成就,具有显著的民族、区域、自治特色。张子凌谈到,不断发展、完善西藏的地方立法,不仅从法律制度上巩固了民主改革的胜利成果,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保障了藏族人民当家做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本民族内部事务主人翁的地位和权利,而且也带动和促进了整个西藏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藏的进程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与全面进步。 (中国西藏网 视频/柳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