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最终达成《十七条协议》,并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隆重举行了签字仪式。5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社论,阐述了签订协议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