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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电监局开展西藏电力市场准入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 2012-09-27 08:51:00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为落实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及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西藏电力市场准入监管,更好地服务西藏电力发展,电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委托华中电监局代理西藏自治区许可业务。根据通知精神,9月16日-23日,华中电监局有关负责人一行赴西藏进行藏区电力市场准入调研。

  调研组先后拜访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西藏自治区能源办、工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了解了西藏电力工业管理模式、现状、发展规划情况;与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考察了羊八井地热电厂、国电龙源光伏发电站,西藏羊湖抽水蓄能电厂,详细了解西藏发、输、供电企业基本情况和电力建设市场现况;召开了电网、发电及承装(修、试)企业座谈会,听取电力企业对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考察了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和西藏农牧学院等教育机构,初步达成了设置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合作意向。

  目前,西藏自治区形成了覆盖拉萨、山南、日喀则、那曲、林芝五个地市的西藏中部电网和昌都、阿里两个地区电网, “一大二小”三个电网互不相连,仅中部电网通过直流与西北电网相连,其他供电由小水电、太阳能光伏电站等众多独立小电网和分散的户用系统完成,构成了大电网供电和分散独立电源供电相结合,多能互补的供电格局,尚有48万无电人口。西藏电网呈现电压等级低,电网覆盖面小,输电线路距离长,网架结构薄弱,“大机小网”、长距离小容量输电、孤网运行无外部支援等特点。截至2011年底,西藏全区电力装机容量116万千瓦,预计“十二五”末和“十三五” 末装机将分别达到260万千瓦和600万千瓦,五大发电集团以及三峡集团、中广核、华润等大型电力企业纷纷在西藏设立分支机构,西藏电力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因此,各电力企业均希望电监会应尽早在西藏地区设立监管机构,以规范电力市场行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

  调研组将根据西藏电力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市场准入工作方案,平稳、有序开展电力业务许可工作,促进西藏电力健康有序发展。

(责编: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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