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古统治者的推动下,藏传佛教迅速传遍了蒙古高原。这一次的传播与以前明显不同,它不再仅限于被蒙古上层推崇,而是开始成为蒙古族的全民信仰,并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步演变,成了蒙古化的佛教,对蒙古人民的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
活佛转世制度的广泛采用
值得注意的是明清时代在蒙藏地区佛教中确立了“活佛转世”制度。活佛转世制度最初于13世纪由噶玛噶举派黑帽系首创,16世纪中叶为后期兴起的格鲁派采用, 17世纪中叶以后就成为藏传佛教各教派普遍采用的主要传承方式。
早在元朝建立之前,除萨迦派以外,藏传佛教其他教派与蒙古帝国有关系的是噶玛噶举派,蒙古帝国的蒙哥汗曾封噶玛噶举派的噶玛拔希为“国师”,并授玉印,总领天下释教的重任,赐金边黑僧帽,尊崇为“噶玛拔希”。噶玛拔希去世后,噶玛噶举派的僧人第一次采用了活佛转世制度。此派被称为噶玛噶举派黑帽系,至今已传十七世。
活佛转世虽说是由噶玛噶举派首先运用的,但真正使活佛转世形成制度并且影响整个蒙藏地区的,却是格鲁派。格鲁派在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时期奠定的。
蒙古佛教和藏传佛教诸派先后都产生了活佛转世制度,即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管理内蒙古地区、北京以及包括东北三省吉林、辽宁、黑龙江蒙藏佛教事务的章嘉呼图克图,蒙古的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等大活佛转世系统。这些大活佛对於蒙藏地区政治、宗教、文化起到了很大的影响,并影响着蒙藏僧俗的日常生活。
(本文参考了张荣焕《明朝中后期藏传佛教在蒙古的再次传播》、《元明清时期蒙古社会中藏传佛教的传入及后续发展情况》、慈仁群佩、李莉《藏传佛教在蒙古族地区》、嘉木扬·凯朝峰《蒙藏佛教关系研究》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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