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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一季度贷款增速超存款增速近两倍
 
王东   发布时间:2015-05-14 09:09:00   来源: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据西藏银监会消息,2015年一季度,西藏银行业保持快速平稳运行,存贷款余额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3210.28亿元,比年初增加120.26亿元,增长3.89%;各项贷款余额为1798.79亿元,比年初增加179.33亿元,增长11.07%。贷款增速超存款增速近两倍,存贷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使得存量资金得到盘活,同时,也提升了西藏中小微企业的活力。

 
图为西藏银行

  据统计,今年3月末,西藏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中,住户存款余额为560.38亿元,比年初减少1.81亿元,下降0.32%;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为481.30亿元,比年初减少22.55亿元,下降4.48%;财政存款余额为202.39亿元,比年初增加15.09亿元,增长8.06%。各项贷款余额中,短期贷款余额为327.79亿元,比年初增加29.86亿元,增长10.02%;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343.59亿元,比年初增加142.00亿元,增长11.82%;票据融资余额为127.41亿元,比年初增加7.48亿元,增长6.24%。

  在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下,西藏金融业在金融组织、金融规模、信贷结构等方面均良好的发展。2014年,西藏设立了国家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2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5家,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1家,地方性商业银行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家和非银行金融机构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达658个,覆盖全区684个乡镇中的414个,覆盖率达60.61%。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2015年1月1日,《西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综合了之前的风险补偿和激励,并且加大了风险补偿力度。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内地省份的补偿一般在1‰至3‰,而西藏为了刺激银行向中小微企业贷款,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将补偿额度定为5‰。该《办法》适用范围覆盖西藏所有国有、股份制及地方银行。其中,对上年末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高于2%且同比上升的,不予奖励。补偿奖励资金于下一年度拨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提取不高于补偿奖励资金的50%,用于新产品研发、业务宣传推广、培训、相关机构和从业者的奖励,其余资金用于充实风险准备金。

  据西藏银监局局长李明肖介绍,2014年末,西藏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089.19亿元和1619.4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3.52%和50.21%。贷款增幅居全国第一。贷款结构明显优化,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71.42亿元,同比增加74.23亿元,同比增长37.65%。与此同时,西藏银行业的风险控制水平继续提升,全区不良贷款余额6.95亿元,较年初下降0.82亿元,不良率为0.43%,较年初下降0.29个百分点,实现了双下降。

  截至2015年3月底,西藏金融机构总资产为3403.96亿元,同比增加92.75亿元,总负债为3297.61亿元,同比增加83.53亿元。一季度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利润同比增盈11.38亿元。西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6.88亿元,比年初减少0.0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38%,比年初下降0.05个百分点。

  延伸阅读 

  西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计算公式:

  [申请补偿奖励的金融机构12个月的月末贷款余额平均值-该金融机构上年12个月的月末贷款余额平均值×(1+30%)]×5‰×年度调节系数(本文内容综合自中国西藏网、西藏日报、西藏商报、新华网)

(责编: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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