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5日14时11分,尼泊尔发生8.1级地震,西藏日喀则、阿里等地市震感强烈,并有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西藏银监局党委高度重视,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对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向银监会、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初步损失情况,并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日喀则市受灾较重的吉隆、聂拉木等县具体了解灾情、指导抗震救灾和督导金融服务工作。
4月27日上午9时,西藏银监局工作组召集日喀则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召开“4.25”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八项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行要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具体事宜。要切实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服从地方党政的统一安排,严禁盲目行动、擅自行动。
二是确保人员安全。各行要始终把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核实各基层网点人员的安全状况。要提醒一线员工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防范余震、落石等危险,保障人身安全。
三是要确保灾区机构的资金、资料、金库和枪弹安全,切实保持柜面业务的连续性,增强服务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并加大对受灾网点、金库等重要区域的巡逻保护力度,保障网点资金安全。
四是要做好临时金融服务工作。樟木、聂拉木、吉隆等重灾区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设立临时金融服务点,以手工作业、帐篷银行、流动服务等方式,确保金融服务不间断。五是要做好对灾区的信贷支持。要及时发放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急需贷款,使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六是要保障支付畅通。要积极获取通信门的支持,确保通讯网络畅通,能够有效正常开办存取款、贷款业务,满足灾区广大百姓的金融需求。七是要持续做好人员、房屋和财产受损情况的摸排,核实灾情,建立台账,积极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及时汇总上报,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八是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正面宣传,有效营造银行服务的正面社会舆论,防止出现恐慌、挤兑现象,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
截至27日上午11时,灾区银行业暂无人员伤亡报告,金库及资金安全;经营秩序正常,农行樟木支行网络中断后已搭建手工网点提供金融服务,派出的流动金融服务车已抵达灾区。农行西藏分行已出台了《关于做好"4.25"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确保部队应急资金需求的紧急通知》。目前各行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工作正有序开展。
原标题:西藏银监局全面指导开展 “4.25”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工作
(责编:赵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