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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新型城镇化:五地四县将改市
 
   发布时间:2015-02-11 10:57:00   来源:中国西藏网

昌都镇整体实施旧城改造,图为忙碌的工地现场。

昌都镇整体实施旧城改造,图为忙碌的工地现场。姚海全 摄(图片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网讯 2月9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宣布,将结合西藏实际、坚持突出西藏特点,推进自治区新型城镇化。提出力争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30%以上,工业增加值所占比重达到11%,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63%以上,人均域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63平方米以内。其中,推动昌都等五地四县改市,引人瞩目。

西藏新型城镇化怎么做?率先发展藏中南重点开发区城镇

据由西藏自治区党委公布的《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将着眼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打好基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走以人为本、适度集中、强化支撐、城乡联动、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具有边疆民族特点、地域文化特点和多元多样性特点的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意见》指出,西藏农牧民整体劳动技能偏低、转移就业难度大,城镇空间布局相对分散、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对农牧区的辐射带动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推进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必须以提升农牧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农牧民工市民化为重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坚持立足区情、尊重规律稳妥推进,不超越现实条件急于求成;率先发展藏中南重点开发区城镇,协调发展藏东、藏北、藏西区域及边境城镇,促逬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动,建立新型城乡关系;突出民族特点、地域特点、边疆特点、多元多样时代特点,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色的美丽城镇,稳固边境一线乡镇人口,促进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交相辉映;坚持引导人口适度集中、城镇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统一、与环境容量相协调,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绿色城镇。

西藏新型城镇化目标是啥?非农就业63%以上

《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7%,城镇常住人口增加15万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以上,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基本成型,有序推动昌都、林芝、山南、那曲和阿里地区地改市,江孜、拉孜、芒康和丁青等具备条件的县县改市;壮大拉萨——泽当城镇圈,大力发展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林芝八一镇为中心的东西两翼城镇,统筹发展藏东昌都市卡若区、藏北那曲镇和藏西噶尔县钾泉河镇,加快发展边境沿线和交通沿线城镇,建设一批特色小镇,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以“一圈两翼三点两线”为主体的域镇化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域镇产业支撑不断强化,工业增加值所占比重达到11%,城镇就业吸纳能力明显增强,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63%以上,城镇综合交通网络不断完善,能源、供排水等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覆盖面显著扩大,人均域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63平方米以内;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財税金融等制度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域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渐弱化或基本消除。

(责编:凌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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