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未来3年自治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体目标为,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细则》要求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自今年6月起,全区禁止销售国四标准以下车辆,禁止区外注册的国四标准以下二手车在自治区上户。
去年开始国三车辆逐渐退市
据自治区环保厅监测数据显示,昨日下午19时,拉萨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为86,空气质量状况为良,空气质量等级为二级,PM2.5(24小时)为33.6微克/立方米,首要污染物为臭氧。记者了解到,目前自治区的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臭氧等,但是工业污染和机动车尾气等也是潜在威胁。
那么,自治区汽车销售市场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情况怎样呢?昨日,记者走访了罗布林卡路、德吉北路的部分汽车经销商了解到,从去年开始,汽车厂家已提前通知各经销商下架国三标准的新车,全部销售国四标准及以上车辆。西藏凯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刚介绍:“据我所知,目前拉萨汽车市场上的汽油车几乎都是国四标准,在内地许多城市,没有达到国四标准的车辆是不允许上户的。”
在德吉北路一家高端汽车展示厅,该店负责人雷先生介绍称,虽然展厅里的奔驰、宝马、奥迪等车辆均为进口车,但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是严格执行了国四标准。“面向中国市场销售,标准也必须与国内同步,现在我们店还有很少部分车辆实行的是国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