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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启动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09 12:52:00   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文化,口传心授为主要传承方式。因而,传承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同时也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之一。为切实保存、保护好这些传承人所掌握的精湛技艺和核心要素,尽最大努力避免“人亡歌息”、“艺随人亡”等情况的发生,根据文化部总体部署,近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启动了西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针对西藏自治区藏戏、唐卡以及藏族天文历算等重点项目的部分国家级传承人年事已高的实际,区文化厅决定对拉萨觉木隆藏戏国家级传承人次旦多吉、仁布江嘎尔藏戏国家级传承人次仁、藏族唐卡勉唐派国家级传承人丹巴绕旦、藏族天文历算国家级传承人贡嘎仁增的“绝技”进行抢救性记录。同时,采取与相关项目保护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抢救性记录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成果等。

  开展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是西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一非遗工作指导方针的具体举措,也是延续非遗历史文脉,造福子孙万代的民心工程、文化工程。此举无疑会对西藏非遗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文章原标题为:《西藏自治区启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责编:武凌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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