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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县级以上医院将试点基本药物制度
 
方云松   发布时间:2013-08-22 09:43:00   来源:拉萨晚报

  8月19日,2013年全区医疗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将着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确定为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的重点。其中,西藏自治区县级以上医院将试点基本药物制度,实现520种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成为各地市医疗工作者和各大媒体关注的头号热点。

  基本药物制度结合区情“接地气”

  据区卫生厅副厅长李路平介绍,今年3月,国家发布了2012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要求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上半年,西藏自治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总结了西藏自治区3年多来试点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成绩和不足,探讨适合西藏自治区的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并确定在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520种基本药物采购价递补采购后零差价销售。

  李路平表示,由于西藏地理、气候条件特殊,部分高原多发病的常规治疗药物并不在国家发布的520种基本药物目录之列。为了让基本药物制度结合西藏区情“接地气”,区卫生厅将从区内抽调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讨论西藏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工作,将高原多发病的常规治疗药物纳入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录,从而让广大群众享受更贴心的医疗服务。

  患者小病就医只要10元钱左右

  基本药物对于大多数基层群众而言,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概念。李路平解释称,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而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随后,记者对拉萨市内多家公立医院进行了走访。各家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拉萨药品平均价格较实施前下降了30 以上。患者小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每次就医费用基本在10元钱左右,群众基本用药负担明显减轻,抗生素滥用等不合理用药现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县级以上医院将试点基本药物制度 520种药物将实现零差价销售)

(责编: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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