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鸟成群、水天一色……风景宜人的湿地,不仅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功能,有着“地球之肾”的美誉。
“加强西藏湿地保护,有着深远的意义。”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郭杰如是说。
西藏高原素有“中华水塔”和“亚洲水塔”之美誉,是中国水资源安全战略基地和水能资源接续基地,西藏湿地不仅是青藏高原的“物种基因库”和重要的氧气补给源,也是发源于此的河流流域生态系统的重要“平衡器”和“调节器”,在构筑我国生态安全屏障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生态地位十分重要。西藏湿地类型独特多样,根据2000年全国湿地资源第一次调查结果,西藏现有100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总面积为600.4万公顷,占西藏国土面积的4.9%,居全国首位。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西藏湿地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生态处处长普布旦巴介绍,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协调配合下,湿地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区的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拉鲁湿地为例,前些年,由于全社会对湿地保护的认识不足,由于一些人为原因导致拉鲁湿地面积有所减少,湿地边界也发生变化。如今,湿地面积逐渐趋于稳定、湿地水域面积大大增加,湿地水位明显上升,动植物种群数量逐年得到了恢复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