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及《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2013年1月1日,拉萨市正式与全国第一阶段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任务的74个城市同步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数据。公众可在拉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相关数据。
在西藏自治区区、拉萨市两级政府及自治区环保厅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及全方位协调下,拉萨市完成了6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选址、建设及仪器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PM2.5监测培训,目前新建设的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能够监测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PM10、PM2.5六项空气污染物,并通过系统分析将这6项污染物用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形式呈现。
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的正式公布,标志着拉萨市大气自动监测PM2.5工作已经走上正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正在逐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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