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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十一五”文化发展亮点多
 
田丽 蒋翠莲   发布时间:2011-01-03 08:30:00   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的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特别是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把文化体制改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将其放在与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全局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西藏初步形成了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建设相互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联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领导重视 目标明确

  2007年11月,西藏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拉萨召开,标志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在西藏启动。为了抓好西藏自治区全区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文化领域的改革发展工作,就重要问题、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部署,使全区上下形成了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共识。自治区党委、政府调整充实了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崔玉英任组长,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多托任副组长,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西藏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确定了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西藏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发展方向是:抓住机遇,努力实现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新发展、新突破。准确把握推进西藏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突出制度性平台建设,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着力构建文化发展创新体系;突出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实行事业体制的文化单位内部运行机制创新,着力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突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骨干文化企业扶持培育,着力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文化产业,将文化产业培育成西藏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特色支柱产业;突出改革和发展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及贯彻落实,着力营造文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突出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改进和完善文化宏观管理。此外,还要处理好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提升服务能力 促进事业发展

  “十一五”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文化建设纳入西藏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在中央的特殊关怀下,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国家安排西藏实施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总投资达7759万元。截至2010年底,西藏自治区全区建成“村村通”站12136座,并实施了53599户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全区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0.28%和91.41%,有效扩大了农牧区广播电视覆盖面。“十一五”期间,建成了西藏自治区藏戏艺术研究中心、群众艺术馆、公共图书馆等一批标志性城市基础文化设施,新建了74座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149座乡镇综合文化站、300余座行政村文化室,初步形成了区、地、县、乡、村五级文化设施网络。西藏已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自治区中心l座,县支分中心74座。西藏自治区全区各级专业文艺团体和民间艺术团下乡演出近6000场次,观众近1000万人次,深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同时,积极推动新闻出版业持续快速发展,仅2009年就新建“农家书屋”730个,出版各类藏汉文图书788种、1350万册,23种报纸出版5778万份,35种刊物出版133万册,送书下乡10万余册,免费赠送藏文报700余万份,有效缓解了基层群众“看书难、读报难”的问题,为群众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掌握科学实用技术、提高致富能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

  同时,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以讴歌新西藏、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为主题,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北京奥运会、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青藏铁路通车等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组织重大创作活动,不断繁荣文学艺术,推出了一大批富有民族特色、充满时代气息的精品力作。纪实文学《西藏最后的驼队》、《进藏英雄先遣连》,京剧藏戏《文成公主》,新编藏戏《朵雄的春天》,歌舞晚会《珠穆朗玛》、《天上西藏》、《和谐颂》,话剧《扎西岗》、《宗山魂》等一批优秀作品获鲁迅文学奖、文华奖、“牡丹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40多个,“雪域画派”享誉国内美术界。群众性文艺文化活动多姿多彩,每年组织举办的民间歌手大赛、民间艺术团文艺调演、少儿文艺调演、老年文艺调演等活动的参与面与影响面不断扩大,成为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重要平台,《飞弦踏春》、《琼结卓舞》等一批民间优秀原创作品走上了西藏自治区乃至全国的舞台。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人民,组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送书下乡工程”、“送戏下乡工程”、农牧区电影放映“2131工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

  西藏文化是国内外了解西藏的重要窗口,文化展示交流是树立西藏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十一五”以来,西藏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配合中央外宣办在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多次举办“中国西藏文化周”,促进了世界各国人民对西藏和西藏文化的了解,有力回击了达赖集团所谓的“西藏文化灭绝论”;加强与内地的文化交流展示,组织《魅力西藏》、《吉祥奥运》、《天上西藏》等特色节目在北京展演展播,在深圳举办《走进西藏》文化艺术展,与港澳地区和内地省区联合举办美术、摄影展等文化活动,进一步增进了相互了解,促进了民族团结,推进了合作发展。

  弘扬传统文化 加强文化保护

  “十一五”期间,国家投入5.7亿元对22处重点文物进行维修。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十余个文物古迹保护法规,使文物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43处,各类文物点4283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馆藏文物数十万件。

  2006年,西藏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7年,西藏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颁布《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颁布《布达拉宫保护办法》、《西藏自治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为规范西藏文物保护的各种行为,推动文物工作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轨道,确保文化遗产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据统计,“十一五”以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保护经费,专项用于国家级和西藏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传承。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成立了“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先后命名5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2个“特色艺术之乡”,1个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单位;西藏自治区命名的“民间艺术之乡”19个、“特色艺术之乡”2个;共有6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53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藏戏、《格萨尔王传》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2部古籍文献被列为国家珍贵古籍,“贝叶经”保护研究工作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藏医藏药、天文历算等传统文化瑰宝得到进一步传承和开发利用。今年3月,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演活动中,西藏组织编排的节目得到国家文化部和首都观众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在此基础上,各地市也在“文化遗产日”和特色文化艺术节期间,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交流活动,建立了林芝地区“尼洋阁”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日喀则地区宗山博物馆、拉萨娘热民俗风情园等非物质文化宣传和展示场所。

  打造特色品牌 培育文化产业

  “十一五”以来,西藏的文化产业历经尝试、探索、培育,现已进入全面起步的新阶段。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文化经营单位近3000家,门类20余种,经营的品种、项目、上缴税额逐年递增。建成西藏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个,其中2家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拉萨娘热民俗风情园、唐古拉风演艺中心等一批龙头文化企业迅速崛起。大型原生态歌舞《幸福在路上》和民族歌舞《喜马拉雅》、《五彩西藏》、《雅鲁藏布情》等特色商演剧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化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农牧民的增收致富,日喀则农民以传统的“拉孜堆谐”登上央视春晚并成功走向市场。在第六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西藏文化产业项目备受青睐,11个项目达成了投融资意向协议,总协议金额达6.6亿元,文化产品销售达47万元,获得55万元的文化产品订单;在第四届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签订文化产业合作项目5个,签约资金总额达7.45亿元,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十一五”期间,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西藏各级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批传统的民族文化节庆得到了恢复和创新,并日益成为地域性的民族文化品牌,极大地带动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拉萨雪顿节、日喀则地区珠峰文化艺术节、山南地区雅砻艺术节、林芝地区杜鹃花艺术节、昌都地区康巴艺术节、阿里地区象雄文化艺术节、那曲地区恰青赛马会等精彩纷呈、独领风骚,吸引了无数中外游客前来观光。同时,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警营文化以及少儿文化和老年文化的快速发展,让群众性文化活动异常活跃,西藏传统民俗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责编: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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