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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群:达赖也是宗教极端主义鼓吹者
 
朱维群   发布时间:2014-06-04 11:11:00   来源:中国民族报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而是用宗教外衣包装起来的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思想行为。宗教极端主义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和不同的来源,对社会形成不同层次的危害,因此,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单打一不行,要从实际出发,调动各方力量,综合施策。当前打击的重点是以分裂国家为目的、以暴力恐怖为手段的宗教极端主义。

  宗教极端主义是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敌人 

  一般来说,分裂主义势力如果直接从政治上鼓动群众分裂国家,很难得到社会响应,很难影响到群众。但是如果它用宗教的外衣包装起来,用宗教的目标、宗教的道德、宗教的语言蛊惑人心,加上各种恐吓和利诱,就比较容易欺骗信教群众,特别是欺骗没有多少文化、对宗教也缺乏基本了解而又急于表现自己宗教虔诚的一些青年,为分裂主义提供一种精神的动力和支持,扩大它的追随者队伍。以分裂国家为目的的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还在于它不忌惮采取暴力恐怖手段。并不是所有的宗教极端主义者在任何时候都会采取这种手段,而以分裂为目的的极端主义者则公开的、主要的采取这种手段,这就是我们今天在新疆看到的。这股势力愈来愈倾向于以滥杀无辜的残忍行为危害社会,造成社会恐慌,以扩大它的影响,迫使国家做出退让,以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这不表明它有力量,而表明它不仅在实力上而且在精神上已经走向穷途末路。

  我个人认为,宗教都有产生极端倾向的可能,从历史上看,各宗教谁也不能说自己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各宗教都有一个警惕内部产生极端倾向的任务。有这种倾向并不意味着一定会采取暴力恐怖手段,但是对任何这种倾向的苗头,都应该警惕。目前,我们要集中整治、打压的是为“东突”势力服务,正在用分裂邪说蛊惑人心,用暴力恐怖手段残害人命的极端主义。

  我们现在讲“东突”利用宗教极端主义比较多,但不能忘记另一位宗教极端主义鼓吹者——十四世达赖。达赖煽动他人自焚,“东突”势力用刀子、用炸药杀人,在程度上虽然有所区别,但性质上没有多少区别。1959年达赖集团策划叛乱,上世纪60年代对我国的边界实行武装骚扰,2008年制造拉萨“3·14”事件,他们同样直接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只是在目前条件下,达赖为了戴牢他“诺贝尔和平奖”的帽子,争取西方势力的同情和支持,改用了“非暴力”旗号而已。达赖集团派人在境内向一些无知的青年人散布:你平常得不到达赖为你祈祷,而自焚以后马上可以得到达赖的祈祷,马上就可以转世过上等人的日子,甚至可以成佛,好处大大的。达赖本人不但亲自为自焚者举办“特殊法会”,带头绝食,而且几次三番表示“自焚是逃脱暴政的唯一途径”,他绝不会开口制止自焚。达赖是在以他的特有方式鼓吹宗教极端主义,同样是为了达到对中国政府施压、分裂中国的目的。达赖集团煽动他人自焚与“东突”势力组织策划一系列暴恐事件没有实质性区别。 

  宗教极端主义不仅不是宗教,而且反对宗教的爱好和平、珍视生命的传统理念。它还使我们不了解情况的一些群众认为暴力恐怖行为是伊斯兰教、藏传佛教所提倡的,从而产生误解,败坏伊斯兰教、藏传佛教的声誉。所以说,宗教极端主义是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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