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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第一位女律师眼中的藏族女性地位变迁
时间: 2013-03-08      张蕊 郭雅茹      来源: 新华网

  “在过去,我们藏族非常忌讳合同,认为合同就意味着不信任。”央金,这位中国改革开放后西藏的第一位女律师,在回顾民族法律意识增强的过程时感叹道。

  “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西藏的民事案件、经济案件逐渐增加,更多的人开始愿意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央金说。

  在过去的西藏,由于一直延续着父系社会伦理关系的缘故,妇女的地位非常低,与合同一样遭受“歧视”。

  妇女的地位也导致其在接受教育上备受歧视。“如果女人识点字,就遭到冷嘲热讽。”央金说,过去的西藏95%以上妇女处于文盲状态。

  1951年,母亲命运的改变,决定了央金的人生。当年,昌都成立了当时西藏第一所小学——昌都实验小学,这让央金的母亲有了上学的机会,成为了昌都实验小学第一批学生,开始接受正规学校教育,开始学习、掌握藏语语法、文法和诗韵学等学科内容。

  后来,央金的父母被送到咸阳的西藏民族学院继续深造,毕业后留校任教。1964年,央金出生于古城咸阳,三岁时又随父母回到拉萨。

  央金说:“和我同龄的女孩子都在初中毕业后提前步入社会开始工作。是母亲的坚持,我才能继续研读高中,并在1981年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西南政法学院,成为那一年考上西南政法学院的5个藏族学生之一。”

  “作为一名藏族大学生,应该回到养育我的地方,为家乡的建设出力。”1985年,央金毅然放弃各种机会回到雪域高原。同年,央金辞去公职,成立了西藏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西藏第一位女律师开始了她28年的律师职业生涯。

  28年,在央金的带动下,西藏女律师从无到有,共同见证了西藏法治建设与民族发展的进步历程。一份来自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的数据显示,目前,西藏全区女律师共有73人,约占律师总数的39.2%;40岁以下女律师60人;95%以上女律师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从昔日的农奴,到今天的“半边天”,妇女参与西藏社会法治建设与发展,仅仅是西藏妇女发展变化的一个剪影。自2011年11月西藏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来,西藏妇联引领着基层女性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2012年,在自治区妇联制定实施的全区城乡妇女培训计划中,各级妇联落实500多万元培训经费,建立技能培训项目库,开展编织、染色、烹饪、驾驶、家政、蔬菜种植等农牧民妇女技能培训,培养了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农牧民藏族妇女。在拉萨,1274名城乡妇女通过由市妇联举办的18期技能培训班和1期创业培训班,掌握了新的生活技能,实现了就业。

  “我要为西藏妇女争口气。”央金几十年前暗下的誓言,如今已经成为“格桑花们”继续美丽绽放的共同动力。 

 

(责编:阿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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