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和平的革命,是不流血的革命
郭克范   发布时间:2011-01-14 15:51:00   来源:中国民族报




工作队深入寺庙宣传民主改革政策。资料图片

 



民主改革开始后,在很短时间里就有20多万张土地证颁发到广大农民手中。图为拉萨翻身农奴高兴地领到了土地证。资料图片

  1950年6月6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改革。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是可以改革的。但是,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在西藏,无论是实现和平解放,还是进步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始终坚持了这一方针。

  西藏革命的方式:

  利用一切可能以加强政治争取工作

  1950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在给西南局、西北局的电报中说:“在解放西藏的既定方针下和军事进攻的同时,利用一切可能以加强政治争取工作,是完全必要的”,“只要有利于进军西藏这个基本前提,在策略上应该使之能够起最大限度的争取和分化作用。”

  1950年10月打响的昌都战役,充分运用了和平的方式。当时的情形是,在美国的幕后支持怂恿下,西藏地方上层中的分离势力始终没有放弃西藏独立的梦想;西藏地方上层中存在着爱国势力,但是还不具有左右西藏地方政府决策的能力。昌都战役前,西藏地方政府已经把藏军主力驻防在昌都一线,武力抵抗的态势十分明显。没有昌都战役,就无法打开和谈的大门。昌都战役的发动和迅速取得胜利,彻底打消了分离势力企图通过武力对抗以实现独立的迷梦,而美国、印度此时也难下决心与新中国全面对抗,这一方面证明了中央解决西藏问题“宜早不宜迟”决策的正确性,更为重要的是,主张和谈的力量得以走到前台。

  西藏和平解放基本实现之后,根据党中央的决定,西藏地区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推行慎重稳进的方针,更是和平解决西藏问题思想的重要体现。其间,1952年的“人民会议”事件得到妥善处理;西藏各界上层人士通过参加各种类型的致敬团、参观团、观礼团,到内地亲身感受到一个生机勃勃的祖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他们对祖国的向心力,为后来的民主改革减少了阻力;中共西藏工委和西藏军区通过开展无息贷款扶持生产发展,派出医疗队为各界群众免费医疗,派出文艺宣传队宣传祖国内地的发展情况,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在修建地方公路的过程中大量使用当地民工,这些做法带来的影响难以估量;更为重要的是,进藏人员的言行举止给西藏广大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应该说,1959年西藏全局性叛乱之所以能迅速平息,与我党此前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西藏的民主改革:

  坚持自上而下的协商与自下而上发动群众

  西藏实质性的民主改革始于1959年叛乱发生之后。对于西藏社会内部来说,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亦即农奴问题。民主改革采取两种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没收分配与赎买分配。对西藏上层中未参叛人员实行赎买政策,正是和平革命思想的一种体现。它坚持自上而下的协商与自下而上发动群众,在体现叛乱问题上的区别政策的前提下,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社会改造。

  1959年5月31日,中央对西藏工委《关于当前平叛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决定(草案)》的批示中明确规定,中央决定在西藏地区的土地改革中,对于没有参加叛乱的贵族的土地和多余农具、耕畜、房屋,一律仿照内地对待资产阶级的办法,实行赎买政策。对于没有参加叛乱的二地主(即农奴主代理人)的多余农具、耕畜、房屋,也实行这一政策。同时指出,对这些人连同其亲属,要把他们包下来,在政治上给予适当的安排,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的补贴。为了安置需要安置的上层人员,还可以考虑在自治区和专区两级建立政协的组织。这样做,对于分化瓦解叛乱分子有利,也对改革有利。

  赎买政策实施的背后,实际上包含了西藏统战工作对象的转变——原来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成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封建农奴制被推翻后,统一战线增加了工农联盟的基础,并与未叛领主及代理人和未叛的宗教界人士结成联盟。195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委员会成立。政协西藏委员会一方面是与上层代表人物进行政治协商、实现党的政治领导的机构,另一方面也是团结教育和改造上层人士的主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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